惨!吉安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与货车相撞遭碾压...
2022年6月14日,李某(女、25岁)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沿宝成路由北往南行驶,14时45分,驶至文苑路与宝成路红绿灯路口闯红灯左转弯行驶时,遇叶某某(男)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绿灯通行时相撞,造成李某头部及全身多处骨折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视频▼https://app-image.maidi.me/video/20220701/1656647424049383852.mp4
通过视频可以看到,电动车驾驶人并未佩戴头盔且闯红灯,与小车发生碰撞时从电动车上摔落,头部先着地,最终重伤,至今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事故责任和法律链接: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加装遮阳篷,未戴安全头盔,未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责任认定如下:李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叶某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心存侥幸闯红灯下一秒就是血的教训!同时,骑乘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真的可以保命!
来源:综合安福交警
追悔莫及 哎 小车司机也是锅从天上来 心疼司机一秒 司机还有次要责任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45.png 二货 没说重点!
二轮车过马路必须过人行横道! 本帖最后由 luguang 于 2022-7-1 13:14 编辑
其他的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没有安全意识,有没有红绿灯对他们来说都是没有红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对他们来说没区别,跟有没有遮阳伞没半点关系。有遮阳伞一样看得到红灯。这种遮阳伞不会挡视线。坑了开车的司机了。 下次再也不会违反交通规则了 只能说开车要小心谨慎,骑车也是一样。一个破财,一个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