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一人非法电捕鱼被罚一万元
近日,吉安市万安县涧田乡在开展“千名干部访万家”活动和“双提升”工作时,群众反映晚上有人在河道进行非法电捕鱼,干部向乡里反馈情况后,乡政府立即组织乡综合执法大队并联合派出所,迅速制定计划实施蹲守抓捕。经过多日的蹲守,涧田乡成功抓获非法电捕鱼人员王某,缴获电鱼工具一副,查获野生小鱼3.5公斤。经查,王某为隔壁县人,其对在涧田乡辖区内进行非法电捕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涧田乡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其电捕鱼工具进行没收并处以罚金一万元。
来源:井冈山报融媒体 三千元斤。 这个比抓嫖罚款还多,收益不错。 罚这么多 这种罚款有没有明文规定?捕鱼人都是一些乡下的平民百姓,罚一万元要挣多久才能回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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