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22-6-6 21:26:45

事发永丰,一女子驾驶电动四轮车撞倒电动车后逃逸

2022年5月30日20时57分许,吉安市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室的电话响起,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永丰县恩江镇欧阳修北大道南洋超市路段,一辆四轮电动车与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将人撞倒后四轮电动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当即赶往事故现场。经初步勘查,现场只留下受害者的电动车倒在路上,通过受害者描述,肇事车辆为一辆装有防盗车牌的白色四轮电动车。民警当即决定兵分三路,一路在现场勘查收集证据,一路在调取监控,一路沿路询问了解摸排。但是要快速找出肇事车辆犹如大海捞针,谈何容易?找不出肇事车辆,意味着很多证据将无法收集求证,无法将肇事者绳之以法。正在此时监控组加大监控排查力度,从中发现了肇事者驾驶四轮电动车的蛛丝马迹,这些信息无疑让办案民警精神一振,加快了排查力度。


办案民警经过24小时的摸排、走访了解和分析研判肇事四轮电动车行驶的轨迹,于31日发现并初步锁定肇事车辆经常出没在各超市门口非法营运载客。接着民警便在超市周边进行布点守候,当肇事嫌疑人帅某驾驶四轮电动车出现在东方红超市门口正要载客时,被办案民警现场抓获,并在现场依法查扣了肇事四轮电动车。


起初帅某还百般抵赖,拒不承认,但在铁的证据面前,帅某很快投降缴械低下了罪恶的头颅,坦白了自己驾车发生碰撞逃逸的事实。经查,帅某属无证无牌上路驾驶。据帅某供述,当晚雨天本人驾驶一辆防盗号牌白色四轮电动车前往事发路段非法载客时,正准备左拐弯掉头时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因害怕担事故责任,不顾伤者的阻拦,急忙驾驶四轮电动车趁雨天夜色茫茫驾车快速逃逸,帅某自认为自己手段高明,想瞒天过海,以便达到躲避赔偿和法律制裁,谁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自作聪明的刚驾车出来就落网了,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奉劝那些存有侥幸心理的人遵法守规。至此,经过24小时奋战宣告侦破。此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综合畅行永丰

功守得道 发表于 2022-6-6 21:55:39

这种车有保险吗?

明河 发表于 2022-6-6 22:45:58

功守得道 发表于 2022-06-06 21:55
这种车有保险吗?

没有

猪仔里0 发表于 2022-6-7 02: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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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请多关照 发表于 2022-6-7 11:41:53

老头乐都不用上牌,大摇大摆上路。这样对两轮车公平吗?法制社会不是公平,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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