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吉安一夫妻将孩子送养后反悔,起诉收养人
5月17日,江西省萍乡市莲花人刘政到吉水县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请法院判令吉安人周小东、肖小莉,返还营养费3.6万元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及抚养费等相关费用合计72404.62元。此前,原告曾以支付3.6万元营养费的方式“收养”两被告刚出生的女儿,这一“收养”行为,最终被当地法院认定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周小东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送养”小孩又反悔刘政和妻子刘丽秋婚后未育,人工辅助受孕未果,便想收养一个小孩。2021年2月,经人介绍,得知吉安人周小东、肖小莉即将生育小孩,且因经济困难无力抚养,想将待产的婴儿赠送他人抚养。双方沟通后达成约定,刘政夫妇随即从打工地广州赶到吉安。
为方便小孩落户,临产的肖小莉以刘丽秋的名义到吉安一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并剖腹产下一女婴。之后,双方签署协议,在支付3.6万元营养费后,刘政夫妇将女婴带回家中抚养。
来源:综合大江网 法盲 可怕 {:1_576:} 走正常程序登记就好了。事做了又后悔,钱没了,男人也进去了。 两败俱伤,报案之前怎么不咨询律师? 判了吗?没判呀 都是奇葩,法盲真是可怕,不懂法就算了,还敢去起诉?真当法律是过家家。 这剧情比电视剧还精彩 这种智商才能干出这种事!好好的孩子送人 周小东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也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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