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青原这些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将赋予乡镇(街道)所有
就在昨日(5月10日)青原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关于公布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
服务执法权限承接事项目录的通知》
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的
事项、权限类型有哪些?
一起来看看~
关于公布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
服务执法权限承接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功能,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变动等情况,我区组织乡镇(街道)积极认领赋权事项并编制承接事项目录,实行“一乡镇一目录”。
一、乡镇街道承接情况
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对调整后赋予乡镇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108项)按实际承接。具体承接情况为东固畲族乡、富田镇、新圩镇、文陂镇、富滩镇、值夏镇、天玉镇7个乡镇均承接了107项;河东街道、滨江街道2个街道承接了108项。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建立赋权对接机制。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以及本辖区内的公示栏依法对外公布本乡镇承接事项目录。同时,对认领承接的事项汇编好办事服务指南,并作为权力实施主体统一行使。赋权到乡镇(街道)的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网上审批”;赋权到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统一由乡镇综合执法队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并接受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在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赋权机关报告,确保具体行政行为不越位、不缺位、不滥用。
2.依法签订赋权协议。对乡镇(街道)认领确定事项,由相关区直部门与乡镇(街道)依法签订赋权协议书,明确赋权事项以及双方的权力、责任等方面内容,将赋权事项赋予乡镇(街道)办理。协议书文本可参照《赋权协议书》(详见附件4),各区直部门可以结合本单位赋权具体内容予以补充完善后自行拟定,各相关单位要在2022年1月10日前将签订的赋权协议书报区政府办备案。
3.规范赋权运行管理。区直各赋权单位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赋权衔接工作,帮助乡镇街道对认领事项进行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并在政策解读、业务培训、连接专网、开设账号、配置权限等方面,为乡镇街道提供有力支持。对企业、群众有办事需求,因人员、技术、设施不足等原因难以承接的事项,区直有关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事项承接到位。同时,由区司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赋权单位完成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审批服务事项、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制定办事服务指南和规范的执法程序,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赋权工作落实到位。
其他未尽事宜,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青原区关于整合组建乡镇(街道)“全要素网格”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吉青办字〔2020〕17号)执行。
附件:1.赋予东固畲族乡、富田镇、新圩镇等7个乡镇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承接事项目录(107项)
2.赋予河东街道、滨江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承接事项目录(108项)
3.赋权协议书
4.区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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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来源:青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chigua.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chigua.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chigua.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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