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吉安两地公布2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泰和县4月28日22时30分,吉安市泰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居民李某某主动报备,其接到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的电话告知被判定为新冠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4月29日8时30分县疾控中心收到北京市协查数据,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我县第一时间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目前密切接触者已采取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25日、28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4月28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疫苗。
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它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4月27日李某某乘坐D733次列车7车厢从北京(18时32分)至吉安(4月28日8时51分),出站时进行了核酸采样检测。
4月28日9时27分乘坐吉安至泰和的501路(车牌:赣D09576D)公交车从吉安火车站至泰和县澄江镇工农兵天弘大厦下车,后开私家车回到滨江壹号小区18栋家中;中午12时左右乘坐滨江壹号小区18栋中靠外边的电梯下楼去车中拿东西,后乘坐18栋中靠外边的电梯上楼,电梯内有3-4名小学生及2名女性、1名五六十岁男性人员。后未再外出。
4月29日凌晨2时闭环转运至我县集中隔离点集中医学观察。
请与该名密接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组)或县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疗,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泰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联系电话:0796-8638384
泰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796-5333481
泰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安福县
2022年4月29日8时,吉安市安福县疾控中心接到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工单,告知新冠肺炎阳性人员的密接者曾某某在我辖区。目前,已对曾某某采取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与活动轨迹有重叠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曾某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4月25日17时,曾某某从外地开货车自驾回到安福。17:44,到教场路顺丰快递寄物品,在该快递公司呆有5分钟左右,并佩戴口罩,之后回家未外出。
2、4月26日至28日,每日骑电瓶车接送女儿上下学。在平一小校门口(城南幼儿园校区)等待女儿放学期间均有佩戴口罩,未下车,未进入学校。
3、4月26日15:30-15:54,在安成北路赵一呜量贩店购物,佩戴口罩。
4、4月27日14:00-14:20,在城东心连心超市购物。15:00-15:16,到县中医院做核酸检测。以上场所均有佩戴口罩。
5、4月28日11:20-11:35,到安成北路赵一呜量贩店购物(佩戴口罩)。13:50-14:09,在东门菜市场的阳安城理发店理发(未佩戴口罩)。14:50-15:00,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佩戴口罩)。
6、4月29日8时,接到县疾控中心电话,通知其为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后由“120”接到平都集中隔离点隔离。
请和密切接触者曾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疾控中心或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它防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疫部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出入公共场所自觉接受扫码、查活动轨迹、戴口罩、“一米线”,做到不聚集、不聚餐。
安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0796-7635001
安福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0796-7628873
安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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