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吉安 发表于 2022-4-26 22:30:13

吉水首例袭警罪宣判!一男子暴力袭警被判刑

2021年3月1日
袭警罪正式入刑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
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予以配合
可吉水这名男子无视法律法规
对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大打出手”
他将面对的 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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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宣判吉水首例袭警罪案件,被告人周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01、经审理查明
2022年1月17日19时,吉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遭到被告人周某殴打,随即派民警刘某、辅警李某、周某三人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一身酒气的被告人周某自行坐上警车的副驾驶。因顾忌驾驶安全问题,民警要求其下车坐到警车后排时,周某不配合并开始辱骂民警,并将辅警李某推倒至路边花坛中。随后在民警对周某采取措施过程中,被告人周某采用手抓、脚踢等方式暴力袭击现场民警及辅警,导致多人受伤,经鉴定有两名辅警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02、法院认为
被告人周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两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袭警罪。被告人周某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代为赔偿了受害人损失。综合其犯罪情节,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工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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