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训诫处理一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3月13日下午,一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李某胜因未主动报告个人相关情况被公安机关训诫。李某胜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确诊病例顺丰快递分拣员刘某的密切接触者,3月10日返乡奔丧期间未主动向村委报备,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并且没有向属地报告其密切接触史,继续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给全县疫情防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李某胜已转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3月12日、3月13日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一旦疫情在本地扩散,将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吉水县经济运行、社会运转造成重大损害。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省外来(返)吉人员和从省内疫情发生地来(返)吉人员主动报备,落实核酸检测和管控措施;对故意瞒报谎报旅行史,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互相监督,发现上述人员主动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电话8680849。请全县人民迅速行动起来,携手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实防线!
来源:掌上吉水
{:撇嘴:} 全县人民迅速行动起来,携手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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