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男子转走工友一万余元获刑
电子交易支付简单、便捷,给大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却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破解微信支付密码,窃取绑定账户资金的盗窃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零零后出生的王某在一企业任工组组长,其在工作中借用本组组员钟某手机并掌握了钟某手机屏幕解锁密码,心怀不轨的王某试出钟某手机的微信支付密码竟与解锁密码相同,遂在2021年期间多次借用钟某手机,通过手机微信转账,将钟某微信所捆绑的银行卡账户中13300元人民币转至其本人的微信账户内,每次转款后便第一时间删除钟某手机中的银行转账短信。钟某在一次转账交易时发现账户余额不对,自己账户中1万多元不翼而飞,遂向警方报案。王某到案后向钟某退清赃款并取得了钟某的谅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案发后已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吉安法院网 有记录的,删短信有个屁用。 转到哪个卡上去了,清清楚楚的,删不掉,只能说弱智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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