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西比河 发表于 2022-3-10 19:06:06

惊!永丰发生一起离奇的“绑架”案

近日,永丰县公安局“办理”了一起离奇的“绑架”案,一番追查之下,发现竟是一出自导自演的闹剧。

3月3日晚22时许,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郑女士报警称,自己弟弟郑某遭遇绑架,现在人被绑在一个卫生间内,对方要求她汇款两万元,否则将“撕票”。


接报后,县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突发性警情响应机制,刑侦、情报、网安、指挥中心等警种快速反应,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可随着工作的深入,民警越发感觉事有蹊跷。郑某18时03分在微信上给姐姐郑女士发来一张被胶带“封嘴”“绑脚”的图片,然而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却发现18时06分他竟在吉安火车站附近一宾馆旁闲逛。同时,“绑匪”大动干戈将人由永丰县绑至吉安市区,却只索要两万元钱的行为,也不太符合常理。


经进一步核查,3月4日凌晨1时许民警最终在吉安市区某宾馆内找到了睡得正香的郑某。经询问,郑某如实承认了自己自导自演“被绑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


原来,郑某今年已经40岁了,原本在外地打工收入还不错,但平时特别喜欢买彩票。刚开始是“小打小闹”,投入得不多,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头脑逐渐发热,购买的金额越来越大,每次从几百元至上千元,导致经常入不敷出。起初还能从亲朋好友处借到点钱,后来大家知道他的情况,苦劝无效后,都不再借钱给他了。去年年底他回家过年,因手头拮据,竟把自己名下的汽车也抵押了,且大部分钱又拿去买彩票了。近日,眼看抵押期限即将到期,无钱赎回车辆的郑某便动了歪脑筋,用“被绑架”的幌子向家里人“骗钱”。

目前,违法人员郑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郑某自导自演“被绑架”的行为不仅伤害了亲人的感情,造成了社会恐慌,也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警力资源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规定,对于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等,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综合永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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