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真骗钱,吉安县一女子轻信被骗19万元!
帅气、威猛的人民警察确实让人感到安全感十足,可偏偏有人利用大家对人民警察的良好印象招摇撞骗,骗财骗色,获取不义之财。
“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被‘警察’骗走了19万元!”日前,李女士(化名)匆匆走进吉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的办公室。接待民警立即意识到李女士极有可能被骗了。在民警耐心劝导下,李女士道出了实情。去年12月份,李女士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位高大帅气的“吉安市公安局”的民警黄某,两人相谈甚欢,没多久就从线上转移到了现实生活。
网恋并没有“见光死”,这个黄某既说话幽默,又温柔体贴。黄某表示自己是一名警察,还给李女士看了自己穿警服工作的照片。在李女士看来,警察是个工作体面,又十分可靠的职业,加之对黄某无论是外形还是言谈举止都是十分满意,两人关系迅速升温,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女士得知黄某是一名“公安刑警”,经常需要执行十分危险的秘密任务,所以两人聚少离多。虽然黄某的这套说辞漏洞百出,但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李女士丝毫没有怀疑。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里,黄某先后以执行任务期间发生车祸、违纪退赃找关系等理由多次向李女士“借钱”,直到李女士有所警觉,已经累计出借19万余元。其中,大部分钱都是李女士通过从银行、亲属那里借贷筹来的。接到报警后,吉安县公安局刑警大案中队立即展开调查。
经过民警大量的侦查工作,嫌疑人黄某很快落网。经查,黄某果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家伙。黄某今年30岁,遂川县人,无业,仅有初中文化,2015年至2018年间,先后因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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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犯罪嫌疑人黄某供诉,长期单身的他渴望寻觅一位能共度余生的良人,无奈自身条件差,恋爱屡屡受挫。为了满足虚荣心,他在通过微信、QQ等网络社交软件交友时,将自己伪装成一名警察。为了更贴近角色,他还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了不同季节的假警服和装备装饰外表,甚至还特意在有公安标识的场所自拍照片和录制视频。
经过这番包装,本就长相帅气的黄某尝到了甜头——很快就吸引了不少女性。从网络到现实,黄某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同时与多名女性聊起暧昧,而李女士只是其中的一个。
目前,黄某因涉嫌招摇撞骗被吉安县警方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为何冒充警察诈骗的人层出不穷?有的人是为了更加隐蔽地实施犯罪,有的人是因“无知者无畏”的心理、一时兴起控制不住玩心,而有人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实现自己的“制服梦”......
不知法的你们还活在“角色扮演”的荒唐美梦里!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在网上交友需要保持高度警惕,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过分轻信陌生人,特别是自称有一定“身份”和财产的人。一定要在深度了解对方后再进行相处,不能过分草率。如对方提出借钱要求时,要需慎之又慎,谨防被不法分子钻空子。一旦发现被骗,一定要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来源:吉安县公安
骗子真的太多了 骗术花样繁多 还不是自己爱慕虚荣 只能说那女的太有钱了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18.png 什么奇葩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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