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22-2-24 21:45:22

荒唐!吉安一男子分手后竟以私密视频索要分手费

随着交友方式的不断更新
很多人就开始
通过网络认识朋友甚至找恋爱对象
就是俗称的“网恋”
但风险往往也随之而来
“照片、视频我手机里都保存了,我复印了一万份,我还要在学校里公开,让你抬不起头,让你的孩子家人一辈子抬不起头,活在你的阴影里……”

你以为这对话
是电影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
no no no!!!
这可是真实发生在
广东一中年已婚妇女身上
近日,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蒋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九千元。

案件详情
2020年12月
蒋某通过抖音网络平台与大梅(化名)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

2021年9月份
大梅提出分手,蒋某以公开两人的情人关系和对方裸照及激情视频相要挟,向大梅索要“分手费”4万元。

大梅被迫通过微信向蒋某微信转账29000元,加上之前大梅借给蒋某的10000元,被告人蒋某共获得大梅39000元。

取得财物后,蒋某仍然要求大梅与其保持情人关系。

2021年10月份
二人在遂川县某酒店又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蒋某以公开大梅裸照及激情视频相要挟,向大梅索要“分手费”5万元,而后因大梅丈夫报警,敲诈未能得逞。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蒋某系部分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注 意 了网络世界毕竟是虚拟世界所以交友须谨慎不要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要保持清醒理性
一旦遇到敲诈勒索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处理

来源:综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22-2-24 23:14:56

人渣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22-2-25 02:16:51

{:坏笑:}

一缕轻烟 发表于 2022-2-25 06:57:34

分手见人品

必兮相语 发表于 2022-2-25 07:18:05

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19.png

起点 发表于 2022-2-25 08:09:56

真是反了

凯歌嘹亮 发表于 2022-2-25 08:20:13

合理合法的损失可以

城市摆渡人 发表于 2022-2-25 09:33:08

丢吉安男人的脸,TM太渣了

青青翠竹 发表于 2022-2-25 11:15:10

怎么没人说这个女的?女的丈夫报警,老婆婚内出轨,丈夫能忍受?

曾经曾经 发表于 2022-2-25 13:45:00

这个男的不讲道德,我想安慰一下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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