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泰和又一人被实名曝光,是你认识的吗?
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相信大家都明白酒驾的危害,但总有部分车主不把这当回事,最主要原因还是对拒绝酒驾的意识不够强,无论是心存侥幸,还是自恃驾车技术技高一畴,酒驾违法的事实都无法改变,酒驾将受严厉惩罚的结果也是注定的。酒后驾车人员名单
贺理,湖南省新邵县龙溪铺镇人,于2021年4月12日饮酒后驾驶湘A732NA号小型客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戴天宝,上饶市婺源县赋春镇人,于2021年4月13日饮酒后驾驶赣D93W33号小型客车至金樟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江凌云,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1年4月13日饮酒后无证驾驶赣DN03N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何美才,吉安市吉安县梅塘乡人,于2021年4月13日无证、饮酒后驾驶未登记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至兴桥镇时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2200元。
蔡世强,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1年4月13日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未年检的赣DPS24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9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27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龙佐春,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1年4月13日饮酒后驾驶赣DN5V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谢谊泉,吉安市泰和县马市镇人,于2021年4月13日饮酒后驾驶未年检的赣D53W6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7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5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万志辉,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1年4月13日无证、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700元。
张金华,吉安市峡江县马埠镇人,于2021年4月14日饮酒后驾驶赣D7W711号小型客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方贺华,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人,于2021年4月14日饮酒后驾驶赣BF3587号小型轿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朱小军,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1年4月14日饮酒后驾驶赣D91058号小型轿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黄国荣,吉安市吉州区禾埠新村人,于2021年4月14日饮酒后驾驶赣DN2V2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张秋武,吉安市安福县山庄乡人,于2021年4月14日饮酒后驾驶赣D136B6号小型轿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吴丛根,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1年4月14日饮酒后驾驶赣DN9795号小型客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欧阳兵,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人,于2021年4月14日饮酒后驾驶赣DB8262号小型客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孙志刚,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1年4月15日饮酒后驾驶赣DPX2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鹭洲路口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曾庆福,吉安市吉水县金滩镇人,于2021年4月15日饮酒后驾驶赣DTE88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为营造路畅人安的道路交通环境,吉州交警大队在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了酒驾整治行动,酒驾一经查处一律按上限处罚,醉驾一律拘留。吉州交警大队也再次提醒各位驾驶员: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勿以身试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规,平安出行{:握手:}{:握手:}{:握手:}
来源 :泰和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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