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包工头承包吉水一项目却拖欠39人工资被移送公安机关
日前,在安徽省人社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包工头路某恶意拖欠张某等39位农民工工资一案移送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01 事件起因
位于吉水县枫江镇坪洲村委会东塘村新农村外墙项目由东塘村理事会牵头组织发包,由周某总承包,周某和路某签订承包施工,路某组织张某等39位农民工施工。
承包商周某先后通过微信、现金等方式,向路某支付了工程款的80%左右合计人民币22.37万元,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路某在收取了22.37万元工资款只发放了农民工11万余元后就销声匿迹了,承包商和农民工拨打路某电话微信均无法联系。
02 事件经过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承包商和农民工对路某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进行确认,路某本人则采取电话设置打不通和躲避藏匿的方式拒绝配合。
随后,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协查方式委托安徽省人社部门向路某户籍地张贴了《劳动保障监察通知主要负责人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通过路某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路某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路某一直视而不见。
03 结果
▲图源网络
包工头路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吉水县人社局将有关材料移送吉水县公安局并立案侦查。
基层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低估法律的权威终将自食其果
来源:吉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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