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女子“丢失”的60斤鱼成功找回
1月11日下午16时许,辖区群众梁某向吉安市永丰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放在路边的一编织袋鱼不见了,请求民警帮忙查找。
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一边安抚梁某焦急的情绪,一边询问其详情。原来,梁某是一名在县城桥南菜市场做米酒和霉鱼生意的小商贩。当天下午14时许,她委托亲戚从沙溪镇通过开往县城的班车寄来了60斤刚宰杀好的鱼,准备用来做霉鱼。15时20分许,班车到达她居住的地方“浙商联盟”附近,司机电话联系了梁某,因班车不便久停,梁某便要司机把寄来的一袋鱼放在“浙商联盟”路口,自己随后再来取。可是,当梁某从家里出发,赶到路口时,却发现鱼不见了。她向附近的人打听,四处寻找未果后,遂报警。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民警对现场进行了观察分析,四周都是店铺及路人,人来人往,即使有人随手拎走了装鱼的袋子,若不是特别留意别人也不太会注意到。于是,民警扩大了调查范围,并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很快发现15时30分许,有一名男子提着一编织袋东西在路上走,并放入停在附近的一小汽车后备箱内,随即离开了现场。综合各方面信息,民警初步判断,该男子提走的极有可能是梁某放在路边的鱼。随后,民警根据车牌号查询到车主曾某的电话。与其联系,曾某承认自己捡到了一袋鱼,并愿意将鱼还给失主。梁某见鱼失而复得,露出欣喜的笑容,一个劲地向民警致谢。临走前,民警特意嘱咐失主,以后通过班车寄东西,应联系好司机,提前在路口等候领取,以防再次遗失。
来源:永丰公安 给力,警察同志{:强:} 60斤鱼找回了应该高兴 人民好公安。永丰警察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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