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吉安 发表于 2021-10-19 22:37:23

7.89亿元!吉安这样兜牢民生底线

10月19日吉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有关情况并对新修订的操作规程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社会救助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加大培训力度,全面规范申请、评估、审核确认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举办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57期、培训4657人次,制作发放宣传资料近25万份。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7万户22.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57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8.69万人,1月至9月累计支出低保资金7.89亿元。

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来源:微青原)
       2020年10月,省民政厅修订印发了《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相对2013年2月印发的原《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重点对困难对象的受理、公示、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等程序作了调整,对困难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核实予以明确规定。

       其中,在工作职责上,明确确认审批权限下放的内容,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调查评估、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工作。

       在申请及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和审核确认程序上,申请及受理方面,将申请材料简化为“一证一书”,即:身份证(户口簿)、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拓展“赣服通”网络自助申请渠道。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方面,突出信息化核对重要作用,综合实地调查情况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方面,调整民主评议制度;调整确认主体,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确认。

       在认定标准上,提高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家庭金融资产标准,由人均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12倍提高为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2倍)。

       在资金发放程序、动态管理机制上,明确低保金计算方法,增加分档发放;建立全面排查制度,每年开展全面排查不少于一次;增加延退制度;明确低保转移程序。

      在监督与管理、权利救济与法律责任上,增加停保公示程序;完善近亲属备案与回避制度;明确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12349)并向社会公布;增加失信惩戒。

有小伙伴在问了家庭有车能否申请低保待遇?如何计算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收入?别着急小编整理了你最关心的问题↓↓↓
      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需要核实家庭财产状况。请问家庭有车能否申请低保待遇?

      答: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机具的,原则上不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二轮和三轮摩托车等除外。

       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除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以外,有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或大型农机具,且交易价格高于户籍所有地当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申请人家庭原则上不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需要核实家庭收入状况。请问如何计算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收入?

      答:赡养抚养扶养费用,是指不与社会救助家庭申请人共同生活但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员,按月向被赡养抚养扶养人支付的费用。社会救助家庭有多个非共同生活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该家庭获得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应为各义务人支付费用之和。

       义务人应支付赡养抚养扶养费用=(义务人家庭人均收入-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际准)×30%;社会救助对象赡养抚养扶养费用收入=义务人应支付赡养抚养扶养费用÷被义务人赡养抚养扶养总人数。

       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支付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免予计算:(一)义务人属于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二)义务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含2倍);(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情形。

      问:村(居)委会的干部利用职权,将自家亲戚、关系好的家庭纳入低保等救助。对此,请问有什么手段杜绝吗?

      答:针对基层可能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民政部门欢迎群众举报、提供相关线索,发现一例坚决处置,采取“零”容忍的态势。针对这种现象,民政部门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了“零备案”制度。对民政部门、镇(街)、村(居)委会干部(包括村民小组长)及其亲属享受或申请城乡低保待遇的,常态化实行“零备案”登记并签名承诺。及时了解动态,加强跟踪,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目前,申请或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家庭,经本人授权后,对家庭各成员的存款、车辆、房产、纳税等信息逐一核查,对收入和资产明显超标的家庭及时预警评估。通过100%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已实现横纵向21家银行、工商、卫健、教育、人社、房管、证券等17家共建部门42项信息的实时核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经济状况核对20.16万户52.43万人次,核对预警5.16万户15.01万人次,预警率达到25.63%,进一步发挥了核对预警能力。同时,积极主动对接水电、燃气公司、医保等单位,收集燃气、水电、医疗等数据,从支出型角度核查贫困对象,助力精准施救。

      三是加强低保动态化管理。结合每年社会救助年审、半年审、专项治理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等工作,定期走访入户、摸底排查、邻里访问,核实救助家庭的实际家庭生活状况,一经调查家庭条件好转或骗保的对象,及时取消或追回资金、视情况纳入失信惩戒名单。截至1-9月,全市新增城乡低保1.72万人、清退3.03万人。全市有失信人员57人(其中有1人失信人员推送到省信用信息平台,有22人失信人员推送到当地发改委的信用信息平台)。

       四是长期接受监督。从对象申请社会救助开始,需在村(居)委会公示栏进行名单长期公示,张贴政策宣传及咨询、投诉举报、服务热线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强化纪检监督执纪。加强与纪检部门的监督管理,强化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近年来,民政部门与纪检组多次联合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基层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及时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来源:吉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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