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情画意 发表于 2021-9-16 14:25:58

事关电动汽车充电!这场发布会划重点!

9月15日,记者从《加快推进吉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关于交通领域新能源动力替代的工作要求,满足日趋增加的市民群众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降低全市汽车尾气污染排放,我市正在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截至今年8月,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4000余辆,建成公(专)用充电桩611根,全市充电设施建设初见成效。


目前,我市充电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市发改委正在与相关编制单位对接,计划按照公用、专用、小区居民自用分类对市中心城区充电场、站进行布局,结合现有公共停车场和商场、小区停车场,合理规划慢充、快充桩比例,鼓励加油加气充电一体建设,适当布局独立占地的公用快充、换电站。同时,严格执行“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预留或建设、新建商场、宾馆、医院等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不低于10%预留或建设充电设施”的标准。通过各种有力措施,到2023年全市将新建各类充电桩3000根,力争建成各类充电桩6000根,基本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据了解,政府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充电设施。居民个人新建自用充电设施无需备案,但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小区物业(无物业管理小区向业委会或街道社区)提出安装申请。

安装需供电接口的应自备充电桩,向属地供电营业厅或网上国网app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供:

1、车位使用证明:包括车位产权证或车位租赁证明或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之一;

2、产权人身份证明(必备);

3、物业证明:即物业公司允许施工的相关证明等;

4、购车证明:包括购车发票、购车合同、购车意向书等。


供电公司将为车主提供充电桩接入服务,如车辆自带便携小型充电设施的,应向物业申请用电接口。


来源:吉安发布

yu223 发表于 2021-9-16 15:52:33

充电汽车现在是充电设施还不完善。

城市摆渡人 发表于 2021-9-17 00:09:25

公用充电桩价格不要太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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