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连线 发表于 2021-9-11 19:26:51

敲响警钟!安福县纪委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为加大警示力度,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近日,安福县纪委查处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一、钱山乡综治办原专职副主任张琳酒驾问题。

2020年8月17日,张琳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给予罚款15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桌的钱山乡原党委副书记万昌福明知张琳要开车送人,餐间没有进行有效劝阻,餐后仍让张琳开车送其回家。2021年7月,经县监委会议研究,给予张琳政务记过处分;给予万昌福警示谈话处理。

二、县工信局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王刚酒驾问题。

2020年10月12日,王刚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给予罚款15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刚党内警告处分。

三、县图书馆原馆长朱林志酒驾问题。

2019年6月4日,朱林志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给予罚款15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林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山庄初级中学副校长李良酒驾问题。

2021年1月8日,李良酒后无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给予罚款152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良党内警告处分。

五、瓜畲乡卫生院院长袁永权酒驾问题。

2020年7月17日,袁永权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给予罚款15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袁永权党内警告处分。

六、甘洛乡卫生院副院长李红酒驾问题。

2020年4月30日,李红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给予罚款15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红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6起酒驾案例,反映我县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规守纪意识不强,未能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肆意妄为,碰触党纪国法红线,一定程度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是对纪法尊严的践踏,既败坏党风政风、又带坏社风民风,因此必然受到党纪国法惩处。

通报强调,酒驾醉驾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充分认识酒后驾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彻底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始终保持对纪律和法律的敬畏之心。要本着对社会、对组织、对家庭、对本人负责的态度,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安全交通环境。

南山洞主 发表于 2021-9-12 06:45:16

卫生院长喝酒任务有点重。

acmilankaka 发表于 2021-9-12 08:05:16

安福干部爱喝酒?

jeahovah 发表于 2021-9-13 08:55:22

都是旧账,为了完成通报任务拿旧的来通报

大大514 发表于 2021-9-14 21:43:44

还是党员好,可以党内警告处分。非党员就是记过处分。据说要双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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