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安福一男孩骑车撞上行人致当场身亡,血的教训,请大家严格遵守交规
8月18日安福县严田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13岁少年骑电动车途中撞上一名66岁步行老人,老人当场死亡。15时15分许,汪某民(男,13岁)无证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沿322国道由东往西方向逆向行驶至322国道1011KM+350M(严田镇街上)路段处,遇行人贺某先(男,66岁)横过道路时发生碰撞,造成贺某先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以上情况,当事人汪某民无证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且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是造成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贺某先无过错行为,不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安福交警警示:广大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应尽到看管好孩子的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防止因疏于管教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养成管理好电动车的习惯,切勿让未取得驾驶证的孩子驾车上路。已取得驾驶证的要提醒孩子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超速、超员、酒驾,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提醒所有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生命安全大于天
请严格遵守交规
安全驾驶,才能平安回家
扩散提醒
来源:综合安福交警 我看现在的高中生上下学大多都是骑电动车啊, 休命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生命安全大于天 小心驾驶 真是要命 这下知道怕了吧,平时谁教都不听 没事在床上躺着,不然出门遵守交通规则都有可能命丧黄泉! 这么小就该让他骑电摩 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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