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对未婚男女把女儿送他人抚养,收了3.6万后报案要回小孩!
吉安一对未婚男女把女儿送他人抚养收了3.6万后报案要回小孩女子冒名入院待产、有偿送养、事后反悔、报案要回孩子……这一起发生在吉安的看似简单的“收养”案,背后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
警方立案后,孩子要回来了,经亲子鉴定,确定了生父母与之在生物学上的亲权关系,但亲生父母也不得不面对一个新的身份: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他们面临法律的制裁。
随之而来的是,小孩在预防接种、上户乃至今后上学等方面,都将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一念之差,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和人生,法律的警钟,再次敲响。
肖小莉抱着女儿在接种登记处
“送养”
因经济拮据,把孩子送他人抚养,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一栏写着收养人名字
怀中抱着活泼可爱的女儿菲菲,肖小莉脸上写满愧疚。
别人生儿育女,感受到的是快乐和幸福,而肖小莉至今还陷在痛苦的煎熬之中。让她身心备受折磨的,是一念之差。
肖小莉是吉安市青原区人,爱人周小东是吉水县人,两人是重组家庭,尚未办理结婚证。肖小莉怀孕之后,两人既有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也有因经济拮据引发的隐忧。
周小东一度想让肖小莉引产,后来又决定孩子送给别人抚养。
经人帮忙介绍,周小东、肖小莉和萍乡市莲花县的刘丽秋夫妻取得联系,并商洽好了收养事宜。
刘丽秋未生育,很渴望有个自己的小孩。她为了生育,吃了几万元的中药以补养身体,后来又做过两次人工授精,可惜都未能成功。
2月14日,肖小莉到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待产,并以收养人刘丽秋的身份办理了入院手续。据出院记录显示,“刘丽秋”于入院当天进行了子宫下段剖宫产术,于16时54分生下一名女婴,重2.9公斤。
2月17日一早,刘丽秋将刚洗完澡的小孩抱走了。当天,周小东收到了第三方转来的一笔“营养费”,3.6万元。
2月18日,医院给小孩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上,孩子姓名登记为菲菲,父母一栏写上了刘丽秋夫妻的名字。
煎熬
放不下心中牵挂,向收养人提出归还小孩,但无力归还3.6万元
孩子被人抱走,肖小莉内心很牵挂。她时常和收养人刘丽秋微信联系,得知孩子在刘丽秋家里很得宠,也很开心,还寄了一些小孩的衣物到莲花县。
彼时,家庭条件尚可的刘丽秋幸福并劳累着。抱养菲菲后,她回到乡下办了酒,派发了红包,周岁之前的衣服都买好了,想给菲菲公主般的生活。
然而,此时,在内心深处,肖小莉想抱回孩子的念头却越来越强烈。她不断上网查询,并拨打了当地的法援热线咨询,律师给出的答复是:没有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的收养,不合法,孩子可以要回来。
当肖小莉直接向刘丽秋提出把小孩还给自己时,双方产生了分歧。最终,不堪频繁骚扰的刘丽秋提出了条件:归还3.6万元、补偿几个月带小孩的费用。
家庭条件成为摆在肖小莉与周小东面前的一道坎:自从怀孕后,肖小莉便辞掉了工作,没有了收入;小孩送给别人后,周小东通过车贷,新买了一辆车,准备跑网约车,但注册时并不顺利,暂时只能靠打工还车贷和养家糊口。
情急之下,肖小莉想到了通过报案要回孩子。不过,她并不清楚,报案对于自己意味着什么。
报案
亲生父母因涉嫌犯罪被刑拘,后分别办理取保候审,收养人也被刑拘
肖小莉到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禾埠派出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帮自己要回孩子。
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后,公安机关随即立案。吉州警方于4月22日出具立案通知书:“周小东、肖小莉等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案一案,经查,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符合立案条件,现立案侦查。”
按照刑法规定,构成该罪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满足相关情形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肖小莉、周小东因涉嫌犯罪,先后被刑事拘留。因尚处哺乳期,肖小莉随即办理了取保候审;因吉州区检察院认为无逮捕必要,周小东于5月28日也办理了取保候审。
警方立案后,涉案的刘丽秋夫妻从广东赶到吉安,将菲菲送了回来。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刘丽秋夫妻于5月18日被刑事拘留。
为了证明菲菲确实是肖小莉及周小东的亲生女儿,吉州警方委托吉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该中心6月30日出具的亲子鉴定书结果显示:周小东、肖小莉是菲菲生物学上的父、母亲。
难题
提供不了儿童预防接种证;更改出生医学证明需四方到场
孩子虽然抱回来了,但刘丽秋尚未将儿童预防接种证交给肖小莉。
肖小莉曾带菲菲到吉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想给小孩进行疫苗接种,因提供不了预防接种证而无法接种。
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系统查询后告知她:系统显示,菲菲只在2月15日和3月16日接种了三针(一针卡介苗、两针乙肝疫苗)。
肖小莉恳请补种漏打的,但工作人员担心漏打的一些针存在只登记在册、暂未上传系统的可能性,不敢给予接种。
肖小莉向刘丽秋讨要预防接种证,因未归还对方的3.6万元钱,沟通并不顺利。
未归还3.6万元,于肖小莉周小东而言,经济压力是主因,此外,公安机关在催他们上缴这笔涉案款,他们不知道这笔钱该退回给收养人,还是交给警方。万一给了警方,收养人还催要这笔钱怎么办?
8月25日,肖小莉与周小东抱着小孩来到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会帮忙催要接种证,但关键是他们双方要沟通好。
当天中午,肖小莉用记者的手机与刘丽秋进行了一次沟通,电话中,刘丽秋要求肖小莉先还钱。
6月3日,刘丽秋夫妻被释放。吉安市看守所的释放证明书上载明的原因是:吉州区检察院不认为是犯罪。这十几天的看守所生涯,让刘丽秋夫妻充满感伤。
除了预防接种,上户口也成为棘手的难题。因小孩已在萍乡落户,且出生医学证明是以收养人名义办的,更改并不容易。
在吉安市妇幼保健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强调,更改出生医学证明不但要收养人交回原来的出生医学证明,还要做亲子鉴定,且四方到场,写好申请书、承诺书并带上各自的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相比准备材料,四方到场一项就让肖小莉和周小东一筹莫展。
待审
期待审判早点到来,或许小孩上户口就好解决了
8月25日,记者陪同肖小莉来到吉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在吉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领导的协调下,门诊接种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为肖小莉补办了一本儿童预防接种证,打印了此前系统中显示的接种记录。不过,工作人员强调,最好是到小孩上户的莲花县去,找当地的接种门诊补上漏打的针,之后,吉水这边才好正常接续,按计划开展接种。
肖小莉对短期内解决问题不抱希望,不过办案警官还是给她带来了好消息。办案警官表示,案情很简单,会加快办案进度,争取早点移交起诉。
肖小莉和周小东也期待审判早点到来,如果法院真的判决下来,拿着判决书,注销小孩在萍乡的户口、在吉水上户的问题或许就好解决了。这,未尝不是一种解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新法制报、江西政法 这个大家怎么看? 这两夫妻想得也太美了点,先抛开双方的刑事责任,就以常理来说不可能不还钱,别人还免费带娃就直接把孩子还你,会不会想得太美了。 算诈骗吗?
笑开怀 发表于 2021-09-10 12:40
算诈骗吗?
肯定不算! 弦月aaa 发表于 2021-09-10 12:18
这两夫妻想得也太美了点,先抛开双方的刑事责任,就以常理来说不可能不还钱,别人还免费带娃就直接把孩子还你,会不会想得太美了。
给的是营养钱,又不是卖小孩子! 可以理解. 以后还做亲戚.孩子多个干妈干爸.
扯成现在这样真是没文化. 蝉溪人家 发表于 2021-09-10 12:55
给的是营养钱,又不是卖小孩子!
不是为了收养这个小孩,凭什么给营养费 @吉安股战场 发表于 2021-09-10 13:18
可以理解. 以后还做亲戚.孩子多个干妈干爸.
扯成现在这样真是没文化.
就是,当亲戚走不好吗 脑子不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