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发生一起车祸致一人身亡,家属堵门闹访被果断查处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力度的持续加大和法治宣传的不断深入,“瞎闹”现象在我县显著减少。然而,总有极少数人心存侥幸,有诉求不是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表达,以为只要“闹”就能解决问题,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歪理,做出各种过激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对于此类社会现象,县公安局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从严打击的强硬立场,严守法律底线,一旦出现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闹丧、闹访、闹医和堵门、堵路、阻工等“瞎闹”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决不手软,狠刹歪风。近日,县公安局就果断查处了一起“瞎闹”行为。
8月25日5时20分许,我县陶唐乡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驾驶(未系安全带)一辆载满碎石的重型半挂货车因操作不当,在一下坡路段发生侧翻,造成驾驶员王某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及时介入,依法依程序进行处理。
然而,死者家属却以王某死亡与矿山有责任为由,向出售碎石的采石场(企业)索要高额赔偿。民警与乡政府干部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未果。8月30日12时40分许,死者亲属罗某、曾某等人为达到快赔多赔的目的,竟纠集亲朋好友20多人来到县行政中心堵门闹访,以此向政府施压。尽管现场工作人员耐心劝解,但死者亲属不听劝告,一意孤行,被随后赶来的民警及时制止。案发后,县公安局依法对罗某、曾某等人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有诉求可以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表达,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切莫采取闹丧、闹访、闹医和堵门、堵路、阻工等“瞎闹”行为。这样,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事后还得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单”,真是得不偿失。
1、普法时刻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是应该正确、合法行使。
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按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均属非正常上访。
2、非法上访的不利后果
缠访闹访不利于合理诉求的解决,一旦出现违法的非理性上访行为,还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违法犯罪个人信息会推送到城市征信系统和个人诚信系统,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会影响到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征兵、报考公务员、就业等。
特别是在越级非访中,极端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引发的寻衅滋事、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敲诈勒索、诬告陷害、故意损坏财物、危害公共安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等违法行为,个人会触碰法律的红线,还可能会影响子女亲属。不要把自己的一辈子毁了,还把子女家属的前途毁了!
3、如何正确表达合理诉求?
1、反映信访诉求要依法、理性。
信访人要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应当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多人反映同一事项的要推选出5人以下的代表。
2、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越级上访不受理。
国家信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明确指出信访人应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3、表达信访诉求,要讲道理,讲秩序,讲法律。
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否则非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增添新的矛盾和问题,也有违信访的初衷。
来源:永丰公安
还不是镇府逼的 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合理解决问题,没人愿意去上访闹事 ! 小心安全 理性维权是正道! 钻孔哥 发表于 2021-09-02 21:22
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合理解决问题,没人愿意去上访闹事 !
人心不足蛇吞象 这种车子100超限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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