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大吉安 发表于 2021-8-25 23:13:59

吉安16岁少年遭持刀围殴反杀1人获刑,二审法院回应将不公开审理,母亲:酒店应担责

陌生人敲门未获回应,16岁的江西吉安男孩小吴没有料到,对方竟会直接拿来房卡开门,一行八人带上刀具闯入。更让他未料到的是,自己用匕首防卫,却导致对方一人死亡、两人轻微伤,没想到判十年,他接受不了。
2020年5月8日凌晨,王某某一行八人携带刀具进入房间,小吴意外刺伤其中一人,致两人轻微伤。经协商,小吴家人赔偿死者罗某某家属20万元,并获得谅解。2021年5月31日,安福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小吴犯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8月24日,小吴的母亲吴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儿子与对方并不认识,对方闯入房间,儿子只是为了自保进行防卫,没有想过要伤害对方,此外,对方先是将刀藏在宾馆里,又拿到房卡进入房间,儿子1人不敌8人,应该是受害者。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判决书中,王某某证言显示,匕首是其放在自己的405房间的,柴刀是从宾馆二楼堆放杂物的地方拿的。王某某方的多位证人证实,王某某敲门没有打开后,径直下楼到前台拿了总卡打开410的房门。对此,吴女士认为,当晚对方凌晨敲房门未获回应,又打电话喊人,说明可能会有事发生,而这期间酒店却没及时调解或报警解决,“我住在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安全,那我住在酒店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不追究酒店的责任?”
8月24日晚,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回应,该案二审将于8月31日在该院不公开审理,此前6月8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抗诉书,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量刑错误,导致量刑畸重、适用刑罚明显不当。
为“找回面子”8人带刀闯入房间,少年防卫致1人死亡
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5月8日凌晨0时30分,王某某在江西吉安安福县平都镇某宾馆附近遇到女孩刘某某等人,因邀请其外出玩未果,又在该宾馆四楼听到刘某某在410房间说话,便与钟某某、彭某某(均已判刑)敲410房门。16岁男孩小吴开门后告知王某某敲错了门,王某某感觉小吴语气不好并用眼瞪了他,为了找回面子,王某某打电话给朱某某(已判刑)让其前来帮忙。
期间,王某某取出之前在宾馆内藏匿的一把匕首和一把焊接了钢管的柴刀,与钟某某、彭某某等朱某某、李某某(已判刑)到宾馆后再次敲410门。门内的肖某感觉不对便打电话向人求助。
王某某敲门未果便到宾馆前台拿总卡开410房门,手拿匕首与柴刀进入房间,将柴刀斜靠在进门卫生间墙上,前述钟、朱、李、彭四人跟随进入。王某某用匕首指着小吴与其吵架,让小吴叫人过来,小吴打电话给朋友说有人要打他们,叫他们带东西过来。
朱某某见状,待自己同伙三人刚到410房间便喊打,小吴反击,遭一群人殴打。判决书显示,小吴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刺,造成罗某某腹部受伤,李某某腹部、手部受伤,朱某某肩部受伤,王、朱等人逃离现场,小吴捡起房间内的柴刀外宾馆外追跑,肖某捡起小吴丢弃的匕首紧跟其后,两人离开后将刀具丢弃在路边。
当日2时30分,罗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罗某某系腹部被锐器捅刺,致肠系膜上动脉破裂、右肾动脉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李某某、朱某某为轻微伤。
安福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追究小吴刑事责任。检方认为,被告小吴持匕首捅刺他人,致一人死亡、两人轻微伤,其在人身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捅刺他人,主观上具备防卫的意图,但其防卫已超出必要限度,系防卫过当;其系未成年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二年。
吴女士告诉记者,儿子与自己第一次视频会见,一见到她就关心伤者,问“妈妈伤者怎么样”,她回答:“你不知道呀?”,儿子摇了摇头,她说“他失血过多死了”,儿子听到后哭得很伤心。
一审法院判决,小吴获刑十年。图/受访者供
家属质疑宾馆安保松懈,法院一审认定防卫过当
2021年1月30日,在检方的调解下,小吴母亲吴女士与死者罗某某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对方20万元并取得了谅解。吴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她与对方亲属没有过任何联系,协调和解均通过检察院进行。后来她从别处得知,事发当晚罗某某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其父母没有及时赶到医院签字,或许这延误了治疗。
今年1月30日,吴女士赔偿了死者家属20万元。图/受访者供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判决书中,王某某证言显示,匕首是其放在自己的405房间的,柴刀是从宾馆二楼堆放杂物的地方拿的。王某某方的多位证人证实,王某某敲门没有打开后,径直下楼到前台拿了总卡打开410的房门。对此,吴女士认为,当晚对方凌晨敲房门未获回应,又打电话喊人,说明可能会有事发生,而这期间酒店却没及时调解或报警解决,此外,吴女士质疑为何王某某的刀藏在酒店,又为何王某某能顺利拿到酒店房卡。
“我住在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安全,那我住在酒店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不追究酒店的责任?”吴女士告诉记者。
8月24日晚,潇湘晨报记者多次联系事发宾馆了解当日情况,对方听闻记者来意后挂断电话。
判决书显示,小吴法定代理律师辩护意见认为,对方私闯民宅,带了凶器,多人打一人,小吴是在对方胁迫下打的电话,且未挂电话对方就打起来,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辩护律师认为,在场面混乱的紧急情况下,小吴并未反复捅刺罗某某,罗某某散开后,小吴也未再伤害罗某某,其他人员被划伤后停止殴打时,小吴也停止反击。本案中,王某某一方,有4人同时对小吴头部、上身等部位拳打脚踢,其他人员在旁边等候,随时可能使用匕首、柴刀,小吴如不反击,任由对方殴打,完全有可能造成重大伤害。
安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定事实与公诉机关起诉事实相符。
2021年5月31日,安福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小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因被告犯罪时为未成年人,且系防卫过当,取得了死者近亲属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依法减轻处罚。被告捅刺罗某某等人的行为属于为了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的重大损害,应当认定防卫过当。
检方认定量刑畸重抗诉,二审中院发文回应
吴女士称,2021年初赔偿完成后,案件通过视频远程开庭审理,她没见到对方八人及其家属,一审判决下来后,儿子第一个拿到判决书,因为接受不了,他请求给家里人打电话,极力要求上诉。
知道判决结果的吴女士也彻底崩溃了,她认为,明明是对方先带的凶器,为何自己的儿子被判了十年刑期?“现在我受到危险了,对方还有人准备拿东西来砍我,那我肯定就要反击啊。哪怕他们没有先打我,他们闯进我家里来,我拿到东西就上,这有错吗?”
2021年6月8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抗诉书,称经依法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量刑错误,导致量刑畸重、适用刑罚明显不当。
日前吴女士收到吉安中院传票,该案二审将于8月31日上午9时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8月24日晚,吉安中院发布通告。图/吉安中院官方微博
8月24日晚,吉安中院发布案件开庭情况告知,称关注到该案件情况。吉安中院于7月2日二审立案受理此案,于8月9日将《出庭通知书》送达给吴某的辩护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该《出庭通知书》已载明此案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开庭地点为我院第二审判庭,吴某的辩护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于同日签收。告知显示,因吴某至今未满十八周岁,依据相关法律条例,该院将按既定时间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吴女士说,她希望这次二审有好的结果,不希望一直在抗诉的路上。
吴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小吴自幼由自己抚养,自己外出务工后,便由外公外婆照看,为了生计,她长期在外地打工,因疫情影响,事发时她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见到孩子,得知孩子出事的消息,急忙从外地赶回。
吴女士称,她在厂里打工,工钱不多,赔偿的20万元是费力筹来的。小吴在看守所里给她写了两封信,担心家人和外公外婆的身体,后悔没有听妈妈的话,“他说希望出来以后能好好孝敬妈妈”。
潇湘晨报记者 蒋紫雯

毛里求丝 发表于 2021-8-25 23:33:23

发现某女士不简单,能量不可小觑。。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21-8-26 02:07:11

检察院建议7年,法院判了10年。

洛尘 发表于 2021-8-26 07:57:48

依法判案

a15244618720 发表于 2021-8-26 08:38:56

小吴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刺,估计也不是善茬。等等官方细节

新圩小郭 发表于 2021-8-26 09:19:53

宾馆好像没有什么事。现在聚众斗殴严打。特别是管制刀具必须严打。还是年轻气盛啊。

乡下人在广州 发表于 2021-8-26 09:52:48

法官收钱了

青原金雨印章 发表于 2021-8-26 12:37:14

乡下人在广州 发表于 2021-08-26 09:52
法官收钱了

支持对法官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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