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超标准收费引投诉 有原因也不能乱摊派
在城镇,自来水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居民们用水了,每月按相关的标准缴水费便成了人民的习惯和义务。吉安县永和镇木叶天目新城的居民是2016年2月交房,如今约有60来户入住,刚入住时,小区住户是按居民一级生活用水收费标准缴费,每吨2.35元,但从2020年9月开始,水费竟然提高到每吨3.5元。他们交的水费每吨比别的地方要贵上一元多钱,这是怎么回事?吉安市发改委第【2016】10号文明确规定,居民一级生活用水价格为1.4元每立方米,也就是一吨1.4元,加上0.95元的排污费,两项合计每吨2.35元。永和镇木叶天目新城小区是普通的商住楼,除门面外,居民用水属一级生活用水。2020年9月以前,居民们都是按每吨2.35元的标准缴费,之后却被告之每吨需多缴1.15元,对此居民们感觉受到了不公正对待。
居民们称,他们对小区超标准收水费一事2020年就向镇里和水费收费员反映过,都没有得到解决,想不按新标准缴费,收费员又会断水。
商品房交房时就应通水通电,业主收房后应该和自来水公司有联系,怎么又涉及到开发商了呢?通过了解我们才明白,原来开发商建房时,在小区内自行铺设了水管网线、安装了一户一表,供水公司并不认可。因此,在交房后开发商用总表与供水公司进行链接,并聘请了一个收费员进行管理。水费按总表的用水量,统一参照非居民经营基建用水标准收费,每吨3.5元。而当时收费员对住户还是以每吨2.35元的正常居民用水收取水费,超出的部份由开发商垫付,所以住户一直并不知情。2020年9月开发商被抓,这笔费用没人垫付,而供水公司仍然统一以基建用水标准收费,收费员只好将这笔多出的水费摊在住户的身上。
看来问题的症结在于开发商身上,但开发商被抓,居民们已经找不到开发商来解决此事,只好求助于永和镇镇政府。镇政府接到群众的投诉件后,立即行动与井开区供水公司负责人进行对接,并说明情况。
民生无小事,事事映初心。永和镇木叶天目新城的居民已被乱摊派缴费十个月。对他们来说,能受到公正对待,和大家一样用上正常收费标准的自来水就是他们的简单诉求。建房之初、交房之时,开发商与供水公司的不当对接为这件事的发生埋下了隐患,而开发商被抓,相关费用却摊到了无辜的住户身上明显不合理。接到投诉后,井开区客户服务中心和永和镇镇政府都到木叶天目新城了解情况,并就此事的解决进行了协商。我们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及时处理好这件事,真正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使木叶天目新城的居民们能够不再为超标准交水费而烦恼,能够幸福快乐每一天。事情的进展我们也将进一步持续关注。
来源:微吉安 说得有道理。 民生无小事,事事映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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