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停止!吉州区、吉水、遂川、万安…教育体育局发布重要通告!
吉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停止全区校外培训机构
暑期学科类培训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文件和8月4日江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即日起停止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立即遵照执行。
一、立即停止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
二、全面停止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严禁非学科类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一证多址办学或无资质办学,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机构改为审批制,并要求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时间不晚于21点。
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要求: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四、严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五、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做到令行禁止,在停止学科类暑期班办学的同时做好向参培学生、家长的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培训费退还等事宜。
六、区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不听劝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证照齐全的给予停止办学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罚,证照不全或无证办学的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和措施,予以坚决取缔。
七、全区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微信班级群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合理安排好暑期学习和生活。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96-8237933。
吉州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8月6日
吉水县教育体育局
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文件和8月4日江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即日起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暑期学科类培训,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立即遵照执行。
一、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暑期学科类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全面停止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严禁非学科类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一证多址办学或无资质办学,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四、严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五、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做到令行禁止,在停止学科类暑期班办学的同时做好向参培学生、家长的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培训费退还等事宜。
六、县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不听劝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证照齐全的给予停止办学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罚,证照不全或无证办学的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和措施,予以坚决取缔。
七、全县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微信班级群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合理安排好暑期学习和生活。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96-8237933。
吉水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8月9日
遂川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停止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的通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为落实两办“双减”工作要求和8月4日江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即日起,遂川县辖区内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所有培训活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立即遵照执行。
一、立即停止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全面停止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一证多址办学或无资质办学,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机构改为审批制,并要求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要求: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四、严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举办初升高衔接班。
五、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做到令行禁止,在停止学科类暑期班培训的同时做好向参培学生、家长的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培训费退还等事宜。
六、县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不听劝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证照齐全的给予停止办学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罚,证照不全或无证办学的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和措施,予以坚决取缔。
七、全县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短信、微信班级群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合理安排好暑期学习和生活。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796-6326136。
遂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6日
万安县教育体育局
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为落实两办文件和8月4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即日起,万安县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暑期立即停止所有培训活动,立即停止所有培训费的收取。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796-5707709(或13766285572)
特此公告!
万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6日
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要严查到底咯 关键是要严查,加大惩戒力度 下有对策 看看这次是不是真的 来来来 严查要有效果。 希望长期执行,不要一阵风。 愿能一直坚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