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批干部被通报!醉驾、公车私用等
端午节将至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
江西多地通报一批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吉安市部分如下:
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现将我市各地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吉安县水利局原局长肖斌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经查实,肖斌担任吉安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等财物价值共计5.45万元。同时,肖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吉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肖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孙学钊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
经查实,孙学钊担任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将登记在县住建局下属企业的小型轿车作为自己相对固定用车,同时违规领取公车补贴0.7万元。孙学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泰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孙学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遂川县自来水公司经理周小华违规接待等问题
经查实,周小华担任遂川县自来水公司经理期间,多次购买香烟用于招待活动,使用公款0.66万元违规购买茶叶赠送外单位参会人员。周小华对上述问题分别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经遂川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小华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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