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拆3年房屋,何时能得到合理解决
大家好,我是一名退役军人,在2018年9月29日晚,正在营业的店面(现金岸文山中心)未提前告知被强拆,至今都没有得到解决,店面房产证面积59.06平方,楼梯、厨房、卫生间总12多平方,共计71.06平方。我通过合理合法程序申诉,法院也判了房产局违法行为。但是到现在在赔偿事宜的时候,房产局工作人员明知自己已违法,还态度强硬,在产权置换过程中,有实物面积的楼梯、卫生间、厨房12多平方不愿给我们妥善安置,以至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法院说如果货币补偿就按2015年赔偿,明明是2018年被强拆的,太不合理了,无处申诉,在国家大力倡导保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时候,竟然还有公职人员明知违法还强拆,导致我们百姓经济财产重大损失。此事3年有余,都未得到合理解决,当地政府不作为,住建局推法院,法院推给住建局,不给百姓解决实事,只能逐级汇报,还望有关领导给予关注和解决,在此衷心感谢。
可以上访 强拆和退役军人没关系 不要绑架 该起诉起诉 该上访上访 有疑问上访,确实强拆就起诉 当年记得发过贴。。。。。 在这说有什么用 补偿标准18年按15年标准赔偿没毛病啊,标准不会每年都改。我在其他渠道看到你的投诉,政府的回复你只是租房人并不是你的房子对么? 产证59,楼梯,厨房,卫生间共计12平是你自己户外乱搭乱建的吗?这是重点也是争论焦点要说清楚! 他们叫我王胖子 发表于 2021-05-31 11:56
补偿标准18年按15年标准赔偿没毛病啊,标准不会每年都改。我在其他渠道看到你的投诉,政府的回复你只是租房人并不是你的房子对么?
如果他是租户,政府无需和他谈补偿,所有的补偿都是按标准条款打给房东,由房东和租户谈,好点的房东会把装修损失和腾空拆装搬运费给租户,良心不好的房东会吃掉这笔钱. 感觉这个逻辑理不顺,房管局肯定是依法办事,毕竟认定多少给你的钱和房子又不是从自己口袋里掏出来,干嘛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少算你的面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