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一人撞伤一小学生后,竟“一走了之”
近日,在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苑前中队一名中年女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朝着中队方向走来,只见小孩衣服很脏,还有好几个地方擦破了,走起路来腿一瘸一拐的,疼痛难忍。民警立即迎上去询问情况,才得知该小孩是苑前中心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下午五点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小车子给撞了,驾驶员下来看了一下后开车就走了。因为是个十来岁的小学生,辨别力不强,驾驶员的长相和车辆的具体特征他也记得不清楚。民警了解小孩的伤情后,让其家长赶紧带小孩去医院做检查和治疗,民警们于是立即来到事发地点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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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学的时间点和事故的现场,民警就近调取监控,摸排过往的车辆,很快一辆无牌电动四轮车出现在监控屏幕上,只见驾驶员下车,然后上车将车开走,这一特征与小孩子叙述的非常吻合,同时办案民警将监控照片发给受伤的小学生确认,他很肯定地说就是这个人、这辆车。
于是,民警们跟踪这辆车的行动轨迹,很快就确定了这辆无牌无证的电动四轮车。了解车主信息后又立即前往其家中,发现肇事车辆停放在其家门口,在充足的证据面前,肇事者对撞伤行人后驾车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事故正在办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途径校门口
应减速慢行
如发生交通事故后
当事人要第一时间保护现场
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并报警
等待民警的到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啊
来源:泰和公安
必须严办 逃逸,要严惩。 什么叫无牌?它有资格上牌?它有资格上路?它有资格买保险?给家里老人买这种车的人非蠢即坏,没一个好鸟,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
祝愿这类车主,早日被病魔痛苦征服,早日去阎王爷那报道。 {:惊恐:}{:咒骂:} 这种四轮电动车驾驶员最无德,仗着无牌无照,肇事逃逸,没有一点担当和人性,想的是如何逃避责任,要严惩,拘留罚款扣车。 路权都没有,上路应以 危害公共安全罪 论处 法网恢恢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国家默许这类别的存在! 坐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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