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温家华 举报赣D76N06号轻型厢式货车逆向行驶的处理结果的公开回复
尊敬的网友@温家华 :您好!
5月4日上午,我大队关注到您举报赣D57N06号轻型厢式货车在原文武学校处逆行的帖子后,大队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指派辖区中队调查核实。
由于您没有提供当时的视频,只有一张模糊的照片,不符合我大队公开的举报条件。但是河东中队中队长李俊本着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为厘清事实真相,调阅了当时的路口监控视频,并通知当时赣D57N06号轻型厢式货车的驾驶员彭某到我大队接受调查。
我大队依法查实:赣D57N06号轻型厢式货车于5月3日22:50许,沿青原大道东侧二三轮车道由北往南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属于逆向行驶。
我大队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货车司机彭某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后,彭某虚心认错,接受处罚。
感谢广大市民(网友)对青原交管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交通违法举报或意见及建议,请致电0796—8203062。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
202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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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在青原区开车要多注意一点 交通违法不进青原区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10.png 不以处罚为目的,而是认真调查取证,厘清事实,依法依规处理,使被举报人心服口服!为青原交警点赞! 请彭某以后不要再让尊交规者驼你的骂 凡事就怕认真二字 @你好你早 为青原区交警点赞。 青原交警能做到即时即办。即办即反馈 温家华 发表于 2021-5-4 18:50
请彭某以后不要再让尊交规者驼你的骂
为方便自己而不影响别人正常行驶而借道逆行,本可体谅,违法还强势就不可原谅了。 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20.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20.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2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