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因疫情延期交房能延期多久?官方回复来啦!延期交房不能随意用疫情做借口了!
问:
您好,我于2019年在吉安市吉州区金田锦城购买了一套房屋,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现在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1、吉州区金田锦城通知2021年3.31号交房,想请问有关部门金田锦城是否已经取得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房屋测绘报告,是否具备交房条件?我们业主是否可以签字收房?2、现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3个月了,发了一个延期交房的通知,通知中说依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吉府办字15号),要延期3个月交房,但根据该文件,“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井开区范围内顺延日期不得超过吉州区、青原区疫情一级响应解除之日的时长日期”,而吉州区疫情一级响应的起止日期是2020年1月24日到2020年2月24日,时长只有1个月,现在想咨询一下因疫情影响吉州区的开发商可以延期交房的时长是1个月还是3个月?
答:
您好,您反映金田锦城项目逾期交房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现回复如下:金田锦城项目由吉安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查,金田锦城项目1#-33#楼均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关于疫情影响延期交房的期限问题,市政府文件《关于有效应对疫情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吉府办字15号),明确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房地产项目不能如期竣工交付的,依法引用“不可抗力”条款,依法按建设施工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中确定的不可抗力条款进行延期。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井开区范围内顺延日期不得超过吉州区、青原区疫情一级响应解除之日的时长日期,其他县市根据需要自行确定。若业主与开发企业对于适用“不可抗力”的期限无法达成一致,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吉安地产情报
这个答复含糊,没有明确多少时间,老百姓能知道应急响应多少天,差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