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操作!吉安一男子遇交警查车,竟叫老婆换位顶包
夫妻之间理应互相照顾,为对方分担烦忧,但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代替的。一些“精明”的老司机就有些按奈不住心里的“小九九”了!在这起案件中丈夫(驾驶证超分、停止使用)让妻子换座“顶包”,企图逃避相关法律责任,谁料早已被交警看的一清二楚。3月2日上午10时许,吉安县交警大队城关二中队民警在君山大道与白云路口执勤时,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为赣DD1XXX的小型汽车的驾驶员驾驶证信息异常(注销)。民警立即在该车行驶前方设卡,嫌疑小车在接近卡点时,突然停下。民警在远处透过车窗发现,坐在主副驾驶位的人员正在调换座位,民警当即上前指挥车辆靠边停下,并进行仔细检查。刚开始车内人员,面对民警的询问,据不承认调换了座位。民警表示可以通过车辆行驶途中的监控查明真正的驾驶人,并对其讲明厉害关系后,王先生终于承认车辆是自己驾驶的。
经查,驾驶员王某驾驶证处于超分、停止使用、违法未处理状态。据驾驶人王某交代:自己驾驶证超分,未及时年审,还曾因酒驾被查处,后迟迟未去补考,在驾照超分、停止使用的情况下,仍驾驶车辆上路。当时看到前面交警在查车,怕自己被交警查处,所以就想偷偷跟坐在副驾驶位上的老婆调换座位,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被交警看到,逮了个正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记分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驾驶人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在性质上属于驾驶资格中止后的无证驾驶行为;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
来源:综合吉安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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