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宣判!吉安这个以砍杀开路祸害乡里黑社会组织栽了,最高获刑23年
3月11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李某骅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十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肖某亮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十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二十二名组织成员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法院审理查明,李某骅初中辍学后便开始在社会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期间多次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2009年下半年,李某骅刑满释放后结识肖某亮,后两人逐渐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加入该犯罪团伙,该团伙以砍杀开路,逐渐树立社会恶名。2010年2月28日,肖某亮纠集李某伟、王某炎等人,持刀在巴邱镇黄泥岗村对被害人刘某祥等人进行砍杀,致刘某祥轻伤甲级、十级伤残,标志着以李某骅、肖某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
2012年10月5日,肖某亮、李某通等人在巴邱镇新世纪宾馆附近遇见被害人龙某、李某伦、肖某在烧烤摊吃烧烤,因与龙某等人存在矛盾,肖某亮、李某通等人经商议后便持篾刀上前砍杀龙某等人,引发双方互砍,致使多人受伤,一举确立该组织的强势地位。经鉴定,龙某伤势为重伤乙级,伤残六级,李某伦伤势为轻伤甲级,肖某伤势为轻微伤丙级。
2010年以来,李某骅、肖某亮不断拉拢社会闲散人员加入组织以壮大组织实力,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固、层级清楚、纪律严明,李某骅和肖某亮为领导者、组织者,负责管理组织一切事务;为树立社会恶名和强势地位,李某骅、肖某亮指使组织成员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49余起;该组织通过在峡江县周边乡镇实施开设赌场、强迫投标、开采矿山等犯罪行为,攫取了巨大经济利益,并用于供养组织成员,以维系组织发展;该组织通过实施 违法犯罪行为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威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李某骅为首的犯罪组织,层级清晰,纪律严明,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欺压群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各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吉安中院遂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via 作者: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肖征元)
来源:综合吉安法院网
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3.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3.png 判轻了 后台倒了吧,不然十年了才抓人 钻孔哥 发表于 2021-03-14 08:38
后台倒了吧,不然十年了才抓人
那个肖某亮不知道是不是当时峡江县一把手的儿子,儿子作恶太多,当爹的扛不住被撤职了。 都这样 吉水的肖FS都出了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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