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担当实干破疑案,群众深受感动赠锦旗
本帖最后由 你好你早 于 2021-3-12 08:41 编辑2021年2月15日15时40分,一个人事后电话报警称:其父亲上午骑电动车,被一辆小车撞到,头部受伤住院,小车不知去向。新圩中队周副指导员接警后,与报警人联系,并立即赶赴医院展开调查。到医院找到当事人并询问得知:其上午沿221省道由北往南行驶时,被一辆同方向行驶右转弯的小车撞倒在地。当时以为就是一点擦伤没什么大碍,就和小车司机协商私了了,接受了小车司机赔偿款500元后就回家了。回家后发现自己头部不舒服就到医院检查,发现颅脑有出血。现场也没有记到小车车牌和品牌,只记得是辆白色的小车。
询问完后又赶赴事发现场,发现周围并没有监控,且又是春节假期期间,省道车流量巨大,周健用几天的时间调阅大量路口监控视频,进行比对和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和司机。
伤者家属被民警不怕困难,为民解忧的精神所感动,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中队,以表达全家深深地谢意。
青原交警温馨提示:发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一定要先报警,保护好现场,并将伤者送到医院检查,确定无大碍向再协商处理。千万不要图方便,以免造成更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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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商结果没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会理赔?事实告诉我们,坚决不协商。爱咋咋地。 这个是重大误解,上法庭也支持的。 不算肇事逃逸 陌上花开香如故 发表于 2021-03-12 10:39
不算肇事逃逸
是的,协商私了之后发现重大伤势,算事后报警,没保护好现场。 tamyfx 发表于 2021-03-12 09:20
这个是重大误解,上法庭也支持的。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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