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004 发表于 2021-2-5 15:21:37

忘羡 发表于 2021-02-05 14:35
离婚没几天就堂而皇之跟她的野男人在一起了,她弟弟当初在网上装可怜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她弟弟就是一个废物,94年小学没毕业在南昌混日子靠他姐养活的废物,他姐专门靠男人吃饭的。

清官难断家务事,你弟弟的事都有矛盾。闹得那么大,你们也没得到好处。帖子中的男主是个好汉,但不提倡。杀人偷人都不提倡,各自管好自己

忘羡 发表于 2021-2-5 15:35:32

本帖最后由 忘羡 于 2021-2-5 15:37 编辑

015004 发表于 2021-02-05 15:21
清官难断家务事,你弟弟的事都有矛盾。闹得那么大,你们也没得到好处。帖子中的男主是个好汉,但不提倡。杀人偷人都不提倡,各自管好自己

没什么好说的,想起来就气。
本就是一个局,对方装的真是作呕,我们不需要得到好处,就是想曝光对方这种恶心的人和家庭。
旁观者有几个清楚内情?就敢判断。我敢说那个女的是靠骗男人钱吃饭的,并且是找我弟弟接盘的,又在领证之后我弟弟出差期间出轨了,之后才有种种恶劣行为并倒打一耙说我弟弟没情趣什么的,我事后查了我有证据这么说。
不过再说确实也没意思,但就是很气!旁观者都是无关痛痒的,当事人是非常气的!20万不是小数目,我弟弟更因为这事受了很重的伤害,那个女的离婚没几天就跟她奸夫搞到一起了,前段时间我还特意下载了陌陌看到那个女的在上面发骚,别人告诉我的,我特意上去看了,不气吗?

赣江七号 发表于 2021-2-5 17:14:00

死者有法律上的过错,如果凶手报警处理,估计也受不到法律的什么惩处。

差身点 发表于 2021-2-5 20:01:41

@吉安股战场 发表于 2021-02-05 11:56
能通过法律解决的还是应该杜绝愤激、极端措施。
按理说:举报、起诉公职人员破坏别人家庭比举报、起诉普通公民破坏别人家庭应该更容易多了。2016年到现在,已经5、6年了,事件何以发展至此?难不成期间曾经出现N多有理没部门说,有法没部门管的事情?

你相信有理走遍天下吗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7.png

zhuzhu123 发表于 2021-2-5 21:19:02

因为爱秦 发表于 2021-2-5 12:10
难道是捐精

厉害

娜塔莉亚 发表于 2021-2-5 21:54:46

女人傻呀?实在需要可以买女性福利啊?干嘛去偷人?

步行街闲逛 发表于 2021-2-6 00:08:13

015004 发表于 2021-2-5 15:21
清官难断家务事,你弟弟的事都有矛盾。闹得那么大,你们也没得到好处。帖子中的男主是个好汉,但不提倡。 ...

天天说正能量?男主这就是正能量

追风逐月 发表于 2021-2-6 01:02:51

支持就地击杀,判个缓刑就好了!

unit万 发表于 2021-2-6 01:47:46

古代是无罪的,现代是恶法

爱已被上苍诅咒 发表于 2021-2-6 01:51:55

还赔了将近五十万,这钱真不值得!这奸夫死的太轻松了,最好的报复就是剪掉他的罪恶之源让他下半辈子生不如死,还不用坐十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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