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一小车撞出火花!刮印121米!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本帖最后由 家穷人丑口口 于 2021-1-27 11:52 编辑发生交通事故首要做的是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等待交警处理然而生活中有些人罔顾道德和法律发生事故后不仅不救人反而逃之夭夭
2021年1月5日凌晨,吉州区一小车沿井冈山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城北加油站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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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司法鉴定事发时肇事小车行驶速度约为80-86km/h肇事司机王某夜间行驶未保持安全车速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事故现场事故中电动车被撞出一路火花现场刮印长达121米...电动车驾驶员撞上小车前挡风玻璃后当场死亡
更为可恨的是肇事司机王某在事故发生后选择了弃车逃逸
01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
1、肇事逃逸后,已经投保的,保险公司将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由车主自掏腰包。
2、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加重了受害人的伤情,甚至因此而死亡。
3、严重损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易对广大交通参与者造成一种潜在的威胁,增加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的概率。
4、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02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行政处罚
现实生活中发生轻微刮蹭擦伤等交通事故,不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但行为人要接受治安处罚,行为人可能面对的处罚及需承担的后果如下:①处罚200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②驾照被记扣12分。③15天以下拘留。④致人死亡后逃逸的还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肇事逃逸且未保持安全车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吉州交警依法认定当事人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月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刑事拘留1月1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吉州交警
八九十千米的速度肯定是起飞不了的 要命了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13.png 这电动车居然骑到大马路中间,也是不想活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机动车全职无异议
但是两轮电动车慢悠悠的在马路中间行驶,最后发生事故也是自找苦果 电动车违章行驶不负责任? 君彩生活 发表于 2021-1-27 14:00
电动车违章行驶不负责任?
小车逃逸 就是他的全责了 luango 发表于 2021-1-27 13:48
机动车全职无异议
但是两轮电动车慢悠悠的在马路中间行驶,最后发生事故也是自找苦果
骑电动真是要注意,肉包铁出了事故就是人命 红太狼的平底锅 发表于 2021-1-27 13:20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