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吉安新干一男子在小区违规燃放爆竹被处罚
自2019年1月1日《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禁燃成果明显。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绝大多数市民都能切实做到“移风易俗”,传统节日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用电子爆竹取代。可还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为了所谓的“图吉利”“遵传统”“喜庆热闹”,依然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月22日上午11点50分左右,新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听到易阳名郡小区有燃放爆竹的声音,立即赶到现场固定证据,并依法将违法嫌疑人李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当天是李某侄子结婚的大喜日子,侄子的舅舅从外地带来了一些爆竹。李某一高兴,全然将禁燃规定抛在脑后,在易阳名郡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李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根据《吉安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新干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新干县城中心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烟花爆竹销售,发现一律收缴;禁止群众在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放“孔明灯”行为。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违反《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每次奖励200元,并严格保密。
立春、春节、元宵佳节将接踵而至春节前后办喜事的也多全年禁燃禁放请您积极参与到禁燃行动中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生活家园!
来源:吉安广播电视台
污染环境 现在发这样新闻想说明什么,几个大城市春节都取消禁放规定。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15.png 没有紧跟形势,有城市解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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