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钱款拒不归 还丢了名声
吉安新闻网讯近日,市民曾某因欠钱不还,有履行能力却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拒不申报财产,被永丰县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9月,曾某向涂某借款20万元,借期3个月。借款到期后,曾某未按约还款。涂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曾某于2020年7月30日前还清欠款。然而,到了约定日期,曾某却远走他乡,拒不还款。涂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永丰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20年9月13日向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曾某一直以在外务工为由拒不露面解决问题,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在法院发现其有一辆货车后,依法进行查封,并要求曾某将货车移交法院进行处置,但曾某置若罔闻。2020年12月4日,曾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来源:井冈山报融媒体
老赖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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