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吉安这名男子被处罚!这些事情做不得
2021年1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新干县公安局对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的违法嫌疑人郑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五千元的处罚。违法嫌疑人郑某(右一)
经调查,2020年12月17日,越南籍人陈某电话告知长期从事婚姻介绍的郑某,有越南籍女孩想要过来新干找婆家,需要郑某做媒。2020年12月25日,陈某带着四名越南籍女子到新干县城找到郑某,后郑某安排陈某等五人居住在其位于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的老家,并提供日常饮食等,直至2020年12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越南籍人员已被审查遣返)。
您知道容留、藏匿、聘用“三非”外国人的危害性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何为“三非”外国人?
简单来说就是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的外国人都叫“三非”外国人。
非法入境是指外国人未持合法、有效的入出境证件和签证(同我国订有免办签证协议国家的除外,如新加坡、文莱、日本等),或未从我国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口岸入境,或未经我边防检查站查验而私自入境的行为。
非法居留是指外国人未持合法有效签证、停居留证件在中国居留或停留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应该办理居留证件但未依法办理;2、所持居留证件已过期失效;3、临时来华外国人的停留时间超过了签证上注明的准予停留期限。
非法就业是指以下行为:1、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工作的;2、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3、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法律责任
聘用“三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1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介绍“三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参与组织偷渡、跨境运输“三非”人员链条中,将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容留藏匿“三非”:广大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在提供住所给外国人时,应当要求外国人提供有效的护照原件并及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备案,否则将构成容留非法居留外国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温馨提醒
广大企业雇主及用人单位,在您雇佣外国人时,一定要检查他的护照及居留证件,看看他是否已取得了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聘用外国人,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工作许可,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属于“非法聘用外国人”行为,警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处以处罚。请广大企业要懂法守法,合法用工,勿用“三非”外国人。
各出租屋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请做好租住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未按规定进行租住人员信息登记,将依法受到处罚。
来源:新干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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