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裕丰不锈钢配
发表于 2021-1-17 10:35:10
小兔XZ 发表于 2021-01-17 09:52
申请高院再审,不行的话,再上检察院
我已经申请了,再审但是到现在都没有结果,无奈上访也没用
功守得道
发表于 2021-1-17 11:04:55
原,被告,共同串通,规避置业与被告签订的不准转让的条款。可知,原告是知情的,这是基点。
20191225
发表于 2021-1-17 11:15:48
张荣光爱李美兰 发表于 2021-01-17 08:46
吉祥画廊的老板不是开宝马吗?
麦地之前有个吉安云画廊,不知道和这个吉祥画廊有没有关系
A1裕丰不锈钢配
发表于 2021-1-17 11:24:10
功守得道 发表于 2021-01-17 11:04
原,被告,共同串通,规避置业与被告签订的不准转让的条款。可知,原告是知情的,这是基点。
你是法官吧?首先这是思清想忽悠我这么做的,这是不存在自愿的,自愿是在我三月三号交钱之前,如果他告诉我知道不允许转让,我还愿意转,那才叫自愿,可是我是被逼无奈接受的,因为我已经什么都弄好了,三相电已通了,也请了人重新装修,那我不妥协,我要去闹吗?那后来又是谁来我这里闹,还打人,谁不还我公道?
A1裕丰不锈钢配
发表于 2021-1-17 11:26:09
A1裕丰不锈钢配 发表于 2021-01-17 11:24
你是法官吧?首先这是思清想忽悠我这么做的,这是不存在自愿的,自愿是在我三月三号交钱之前,如果他告诉我知道不允许转让,我还愿意转,那才叫自愿,可是我是被逼无奈接受的,因为我已经什么都弄好了,三相电已通了,也请了人重新装修,那我不妥协,我要去闹吗?那后来又是谁来我这里闹,还打人,谁不还我公道?
施清祥夫妻俩,忽悠我的,你们法院的能量还真大,我还发了一个帖子,居然把我的删了
功守得道
发表于 2021-1-17 11:31:50
A1裕丰不锈钢配 发表于 2021-01-17 11:24
你是法官吧?首先这是思清想忽悠我这么做的,这是不存在自愿的,自愿是在我三月三号交钱之前,如果他告诉我知道不允许转让,我还愿意转,那才叫自愿,可是我是被逼无奈接受的,因为我已经什么都弄好了,三相电已通了,也请了人重新装修,那我不妥协,我要去闹吗?那后来又是谁来我这里闹,还打人,谁不还我公道?
不要因为我的观点与你不同,就想当然,认为我是法官。
我爱吃蛋包饭
发表于 2021-1-17 11:53:34
既然原告也是承租户,有没有原告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合同里有没有不准转租的条款
A1裕丰不锈钢配
发表于 2021-1-17 12:12:35
功守得道 发表于 2021-01-17 11:04
原,被告,共同串通,规避置业与被告签订的不准转让的条款。可知,原告是知情的,这是基点。
这不是串通,这是妥协,我不舍得装修费,不舍得这些左弄又弄发下来的钱,心里想着以后我也可以转出去,不知道他这是欺骗,故意隐瞒,是可以告他的,因为我不得不懂法,造就了我的悲哀。
Anonymous
发表于 2021-1-17 12:16:25
A1裕丰不锈钢配 发表于 2021-1-17 11:24
你是法官吧?首先这是思清想忽悠我这么做的,这是不存在自愿的,自愿是在我三月三号交钱之前,如果他告诉 ...
既然知道是被忽悠了,那和法官有什么关系?法院只看实际的合同证据,你确定你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骗了,就要找出证据,另外起诉骗你的,再紧盯在这个已经判决的的案子上,没有希望的。听网友的忿忿不平是没有用的,作为一个常年生意场上的成年人,该做什么 不该做什么,自己要有主见。法律就是法律,还是要注重证据。作为网友的这些人最多就是在你的帖子上吼吼,不会对你有什么实质帮助。
妩媚猫咪
发表于 2021-1-17 12:26:45
1801说得对,回复很中肯,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应该承担后果,都是成年人了,相信不管是法院还是检察院都会依法办事,个人觉得法院判的没有错。事实用证据说话,而不是靠一面之词。任凭你说的天花乱坠在证据面前啥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