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21-1-14 20:54:19

吉安一男子因严重违反社区戒毒规定被执行强戒


为切实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控工作,1月6日,新干县公安局依法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吸毒人员邓某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这也是全县首例因违反社区戒毒规定而被执行强戒的案件。

2020年10月中旬,在对吸毒人员进行清理排查过程中,新干县6.26服务中心将脱管社区戒毒人员邓某的材料移交至新干县公安局金川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民警经调查发现,公安机关于2018年7月2日对邓某作出了社区戒毒三年的决定。2019年7月,邓某外出到厦门务工,直至2020年1月返回新干,务工期间变更手机号码且拒不按规定到县6.26服务中心接受检测。作为社区戒毒人员,邓某在长达五个多月的时间里脱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社区戒毒工作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邓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决定,并送至吉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说完邓某,再来看看下面这位孙某,他被执行强戒的原因则是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了毒品。

2020年12月22日下午,新干县沂江乡6.26服务站工作人员在对社区戒毒人员孙某进行尿检过程中发现其结果呈阳性,遂将情况通报给了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随后传唤孙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孙某一开始谎话连篇,但在敏锐的民警面前,终究还是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在2020年11月28日吸食了毒品。孙某不仅涉嫌吸毒,他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021年1月6日,在执行完行政拘留十五日后,孙某被送至吉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戒。


来源:新干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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