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一男子中午喝一杯酒,结果驾照12分被扣光
12月10日14时许,吉安县交警大队敖城中队民警在指阳乡老居村路口对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时,一辆由北往南行驶而来的轻型普通货车,被现场交警示意停车检查。在他与民警的交谈时,民警闻到车内散发着浓重的酒精气味,且他有意背面回答民警的问题。民警问其是否喝酒了,邹某狡辩是吃了槟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几秒钟过后,检测仪屏幕呈现红色,显示酒驾,见没法瞒过去,邹某只得承认喝了一瓶啤酒。为了确保数据精确,随后又对邹某进行了多次测试,检测仪屏幕仍是呈现红色,且显示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
经查,驾驶员邹某,持有B2驾驶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邹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不仅如此,其驾驶证暂扣期间不能驾驶车辆,还需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重新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B2证还将被降为C1证。
来源:吉安县交警 乡下也不能大意,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亏大发了。B2降C1。
还有就是现在县城酒驾的反而少了,乡村的多了,以为交警很少去抓,这下草率了 喝了酒坚决不能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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