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吉安泰和一男子驾车翻倒在水稻田里,但却没报警,原来是酒驾
本帖最后由 菜籽客栈 于 2020-12-9 20:40 编辑出了交通事故首先想到的就是报警,可下面这位驾驶员出了交通事故却不报警,究竟是为何???12月02日22时20分许,一辆从吉安市泰和县塘洲往苑前方向行驶的小车车主打电话报警,其驾车行至距万合竹山街上一公里处看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翻倒在路边的水稻田里车门紧闭,天太黑不知有无人员被困在车里和人员伤亡……
事发现场图片▼
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苑前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来到事故现场后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D679**的小轿车“四脚朝天”翻倒在水稻田里,可并没有接到当事人的报警,会不会是车里人员昏迷或卡在在车里,
民警们一边呼喊一边用手电查看车里的情况只看到有一些血迹,没有看到里面有受伤的人员。民警用技术手段通查看了这辆车的相关信息,并打电话给该车驾驶员,可电话却在车内响起。民警们顿时感觉疑惑重重,当事人不见了,电话没有拿走,也没有报警,不会出什么大事了吧。民警们又试图从这台手机上寻找线索,用当事人的手机拨打其最近的联系人,一名女同志(其老婆)接听了电话,她说“伤者无大碍,面部受伤,目前在泰和县中医院住院。”
人员受轻微伤?没有报警?肯定有问题!执勤民警立即将情况向中队长肖富华队长进行了汇报,听取了意见后迅速开车前往泰和县中医院查找该名伤者。在开车去医院的路上,民警再次联系当事人的老婆确定其病房时,手机却已关机。民警只能靠这一点点线索来来回回在住院部各楼层查找该名当事人,最终在五楼找到了当事人,民警在了解伤者的伤势情况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其数值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后,民警们考虑到始发地点道路狭窄,白天将事故车辆吊离事故现场会引起道路交通堵塞,又主动联系道路救援队在天亮之前将车吊离事故现场。此时,已是凌晨3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来源:综合泰和交警
@你好你早。出来讨论下这种情况能算酒驾吗?一个人单方事故翻了车,然后几个小时后警察去医院找人测酒精值?能作为酒驾依据吗?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2.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2.png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0-12-09 23:16
@你好你早。出来讨论下这种情况能算酒驾吗?一个人单方事故翻了车,然后几个小时后警察去医院找人测酒精值?能作为酒驾依据吗?
出事了,我踏马觉得老疼了,立刻喝了半斤白酒止痛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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