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吉安安福一学生闯红灯被撞飞,交警:学生全责!
现如今很多中学生都骑行电动车上下学,上下学时间经常能看到各式各样的电动车穿梭在道路上。然而骑行电动车虽然方便了,学子上下学节约了时间,但是孩子安全意识的不足或者漠视也容易酿成事故。(小男孩骑着非法安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车突然出现在视野里且并无减速行为,当时直行信号已亮绿灯)
11月28日10时20分许,陈某(男, 14岁)驾驶二轮电动车由北往南行驶至吉安市安福县泸水河大道与安成北路红绿灯路段时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与由西往东唐某驾驶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陈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唐某无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电动自行车一定要年满16周岁的人员,才能骑行。
■16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能自己单独骑行,不能载人。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在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只能搭载1人。
被搭载人必须坐在后排,不能侧坐,侧坐容易引起后仰,非常危险;也不能打伞,在拐弯过程中,容易影响驾驶员观察视野。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来源:综合安福交警
每天早晚接送孩子上学都可以看见很多骑电动车的孩子闯红灯,逆行,觉得还是素质教育不够
判罚准确,加10分 咋就没给汽车司机扣个:上路行驶疏于观察没有注意路况没有确保安全情况通行的帽子嘞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2.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2.png 还要赔偿司机的误工费,和各种损失费才合理 讨厌最后四个字 学生:你撞啊,有本事你撞过来啊!司机:我cnm,砰!
现在很多学生都不会守红绿灯,不记得我们读书的时候是不是这样了 支持如此判决!严厉制裁闯红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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