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岗北路11月7日晚报警事件
11月7日晚,长岗北路现中间摊位(后面成为甲摊主),当时是一个甲客户路过水果摊,在甲水果摊和乙水果摊中间的位置,(甲客户并没有想买甲水果的意思),旁边的乙客户看到有客人来了,叫乙摊主起身接客,甲客户最后还买了乙摊主的水果,然后离去。
甲摊主估计今天生意不好,(之前是在乙摊主的右边),就很生气的拿刀指着乙客户,和乙摊主,还在出口恶语,辱骂乙客户和乙摊主,很多人都在劝住甲摊主,最后报警才解决。
至今这个摊位还在辱骂乙摊主和乙客户,看看大家怎么看待这种问题,摆摊存在这么大的暴力倾向,甚至要用刀具控制客户的购买欲望,是否可以取消该摊主的买卖权利?
是不是天虹后面那三个水果摊? 牵驴散步666 发表于 2020-11-09 13:16
是不是天虹后面那三个水果摊?
是 甲摊主是哪个? 牵驴散步666 发表于 2020-11-09 13:42
甲摊主是哪个?
现在中间那个 商场如战场应变更为:战场不如商场。 真有其事的话,应该受到处罚。 甲摊主是这个男胖子 吉之庐陵 发表于 2020-11-09 13:53
甲摊主是这个男胖子
不是,是那个瘦瘦的,乙摊主是个胖子 还能这样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