С.? 发表于 2020-10-31 10:57:10

你是被害人?还是被害人的什么人?

海阔天空168 发表于 2020-10-31 11:01:13

河东派出所做事应该加强效率

麦地小阳 发表于 2020-10-31 11:05:25

不知道,什么情况。
但就派出所要求删帖这事,呵呵

wlpgtg 发表于 2020-10-31 11:05:31

在场人

wlpgtg 发表于 2020-10-31 11:09:18


http://magimg.maidi.me/pic/20201031/1604113747778208_323.jpg

wlpgtg 发表于 2020-10-31 11:10:09


http://magimg.maidi.me/pic/20201031/1604113803500411_543.jpg

wlpgtg 发表于 2020-10-31 11:11:22

9月2号到10月31号了,搞得我都打错月份了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19.png

wlpgtg 发表于 2020-10-31 11:15:13

9月2号那么久的案情,到10月30搞得我都打成9月30号了,都不记得一个多月的事了

kenal 发表于 2020-10-31 11:46:01

wlpgtg 发表于 2020-10-31 10:56
而且10月30号打错成9月30晚当局一位戴眼镜的自己介绍说是当局的治安教导员,态度很不好,要我删贴,请问我 ...

首先你得真正的是陈述客观事实,没有任何捏造以及杜撰之类的。

然后最好当时有录音,录像等,记录下你在报案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这个很重要。否则一切口说无凭,最后判你个寻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就麻烦了,其实这样轻伤以下,去法院起诉或则是唯一的路,可你得自己举证,这去验伤,收集各种赔偿的证据.........

这个时候,你得准备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权,大部分人最后是都是给磨没了兴起,最后放弃的。

最后,那个什么治安教导员说的,基本可以不听!

乡下人在广州 发表于 2020-10-31 12:00:42

别说你就当自己打的自己吧!没有用的也没有人管你的!这些事情都懂,别最后把你抓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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