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宝宝
发表于 2020-10-29 11:18:13
我自己开车 只要看到人在斑马线上我一定停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07.png
73122部队
发表于 2020-10-29 11:36:14
行人过马路要警惕,满街的车,马路杀手又没标明,汽车是存在盲区的,别死认教条主义,车会让人。
铭7581
发表于 2020-10-29 11:38:11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0-10-29 07:33
现在的考试多数还有选项E:狭路相逢对方让,勇者胜。
拿自己的愚蠢和生命安全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偷笑:}
铭7581
发表于 2020-10-29 11:39:21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0-10-29 08:04
再给电动车主一次机会,我敢拍胸脯保证她会老老实实避让或者停车等候。
没机会了,至少告别电动车了
爱似米兰
发表于 2020-10-29 12:31:11
73122部队 发表于 2020-10-29 11:36
行人过马路要警惕,满街的车,马路杀手又没标明,汽车是存在盲区的,别死认教条主义,车会让人。
自己的生命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要指望别人,万一是女司机新手酒驾呢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0-10-29 12:41:51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0-10-29 08:04
再给电动车主一次机会,我敢拍胸脯保证她会老老实实避让或者停车等候。
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吃一堑,长一智!这句古语就是这么来的!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0-10-29 12:50:03
孔哥!狗咬你一口,你也要回过来咬它一口吗?明知道有危险,不去避让。将自身的安危系于他人的避让上,靠谱么?!五中门口的伤人事故和海关路口的渣土车碾死电动车驾驶人的事故就是血淋淋的教训!你(电动车驾驶人)有理无责对方会赔偿没错,可生命健康受伤害,能弥补回来吗?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0-10-29 12:52:55
爱似米兰 发表于 2020-10-29 12:31
自己的生命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要指望别人,万一是女司机新手酒驾呢
对的!“我”能把握自己,但掌握不了别人的行为!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0-10-29 12:55:39
我在这里声明一句:我在五中门口事故中的发言是“站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角度”!不再一一回复了!
早牛开锁
发表于 2020-10-29 16:51:40
这不是马后炮嘛,神仙才能预判,怎么明知是危险的?讲法律就讲法律,搞什么道德主义。非要给受害者扣帽子?非要双方都有错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