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和物业关系解决方案
为约束小区不文明行为,监督物业,每个单元应选一个监察员出来,设立小区监委会,监察员有权对小区的安全卫生及种种违规行为进行监管,物业费都交到业委会财务,物业公司要领钱,必须得三分之二的监察员签字,‘监察员一个季度一轮换。那小区监察员监察业主不交物业费,乱搭乱建,乱装防盗网、乱丢垃圾、乱停车。。。等吗? 凭什么物业费交到业委会?拿钱跑了赔得起吗?现在是物业没有几个好的,业委会也一样,打这小算盘的多 谁听你的?业委会是有政策支持,政府支持,你监委会谁支持?有什么权利?物业会听吗? 取消物业,物业费交街道居委会管,起码政府下面不会跑路,当年就是甩锅市场搞什么物业,结果骂声一片。 我觉得监察员重点监督物业,并且自己无违规并交了物业费 监委会重点监督物业吧 这就扯了,业委会本来就有监督的责任,但钱给业委会也可能肉包子打狗,现在的重点是居委会和街道或者什么社区服务中心的参与度太低,如果要想物业服务好可以把钱交给政府基层管理机构,业委会负者监督考核,物业服务好考核高才会获得相应的酬劳,这样三方操作更合理 要解决这种矛盾关系,首先业主要把监管权拿到自己手上,物业只是干活的。 很多小区现在成立不了业委会,造成物业只手遮天,最好先选出监察员,把物业管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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