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吉安青原区一砂石“黑老大”被判16年,垄断经营,攫取巨额利益
为对当地采砂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获取巨额利益,纠集人员组成“私人稽查队”,假借执法名义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8月28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这样一起案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判处文某焯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二十四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零七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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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文某焯以其父亲文某平的名义,通过竞拍方式取得赣江张家渡Ⅰ、张家渡Ⅱ、华能电厂三个采区的河道采砂权,随后注册成立了吉安市吉鑫砂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鑫公司”)。
2015年3月以来,为了垄断青原区的砂石经营,攫取非法巨额利益,文某焯欲与青原区天玉镇的福云、何家、安吉三家砂场进行联营,后因三家砂场拒绝文某焯的联营要求,文善焯遂纠集张某奎、罗某承、刘某镇等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私人执法稽查队”,采取暴力、胁迫等方式多次对进出吉安市青原区其他砂厂装砂的车辆进行围堵,使得装砂司机只能在文某焯经营的砂场购买砂石。2015年8月29日,文某焯指使罗某承、刘某镇等人在105国道青原区天玉镇,以治“超撒漏”名义拦截受害人刘某照等人装运砂石的大货车,并迫使其中一辆大货车将砂石就地倒掉,致使交通堵塞长达两三个小时,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事后,受害人刘某照等人无奈与文某焯协商,最终受害人刘某照被迫承诺以后必须到吉鑫公司购买砂石。至此,文某焯为组织者、领导者,张某癸、罗某承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匡某敏、梁某铭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初步形成。
该组织结构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被告人文某焯为组织、领导者,处于组织的核心地位,负责管理组织所有事务;为在青原区确立砂石行业的非法垄断地位,谋取巨额非法利益,该组织成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13起,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获得巨大非法利益,并将获取的部分非法利益用于支持组织成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维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整个青原区的砂石市场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青原区砂石行业经济秩序,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以文某焯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各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吉安中院遂依法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
来源:综合吉安法院网
先占个沙发 题目合适。青原区人民没放鞭炮? 难怪砂石涨价应该是他的功劳 2015年8月29日,文某焯指使罗某承、刘某镇等人在105国道青原区天玉镇,以治“超撒漏”名义拦截受害人刘某照等人装运砂石的大货车,并迫使其中一辆大货车将砂石就地倒掉,致使交通堵塞长达两三个小时,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当时货车司机肯定报案了,我就想知道派出所是怎样处理的?有保护伞? 本帖最后由 sun158 于 2020-9-26 10:04 编辑
又是运动式整顿 保护伞的情况如何? 不把保护伞消灭,还会有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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