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遂川两男子一个撞树,一个撞石墩
9月8日14:15许,遂川交警接到警情称,在泉江镇桃芫村附近路口发生一起男子驾车撞树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时当事人已经被120接走,只有一辆破损的赣DG32**普通二轮摩托车和事故当事人留下的一滩血迹及其留下的鞋子。9月8日14:15许,曾某驾驶赣DG3***普通二轮摩托车沿S315线由西往东行驶至泉江镇桃芫村路口处时因操作不当碰撞道路右侧行道树,致曾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随后民警赶往当事人救治的医院,对其进行了血液提取,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达到酒驾的标准。
8月16日3时17分许,遂川交警接到警情称,在浙江酒店门前路段发生一起男子驾车撞石墩的交通事故。张某驾驶赣DV****二轮摩托车沿川江南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浙江酒店门前路段时,车辆由机动车道驶上人行道后失控摔倒,后造成车辆受损、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后提醒:安全出于警惕,事故源于麻痹!酒后禁驾的思想一定要扎根在心中,拒绝酒后驾驶。
来源:遂川交警 喝酒不骑车,生命是由自己珍惜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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