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20-9-17 17:59:04

关于吉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养犬的通告



关于市中心城区文明养犬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市貌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市中心城区文明养犬事项通告如下:
      一、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不拴犬绳的犬只出户。携犬外出时,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所养犬只牵领并拴犬绳;应携带清污工具,即时清除犬只的粪便。
      (二)严禁户(院)外散养犬只。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
      (三)不得携工作犬、导盲犬之外的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机关、医院、商场、餐馆、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教育教学等场所以及有犬类禁入标识的区域。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所养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并接受检查。犬只出现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染疫症状或疑似染疫症状时,应当立即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养犬,对市民不文明养犬进行劝导。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应积极开展宣传,严格门卫管理,组织巡查监督,规范居民养犬行为,严禁居民无牵绳、无清洁工具出小区遛犬,禁止居民在楼道等公共区域饲养犬类。
      三、对不遵守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公安、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予以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或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及时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吉安市创建办吉安市文明办吉安市公安局吉安市城市管理局吉安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9月15日





来源:微青原
 

问世间… 发表于 2020-9-17 18:06:14

有用?

老大街小老跟 发表于 2020-9-17 18:14:16

要处罚这些狗错的,没人玩找狗摇尾巴自嗨,迁出街上还以为自己是贵妇,害人扰民。咬人判刑。不栓绳拘留几天吃稀饭。

大宝贝在家 发表于 2020-9-17 18:14:53

小区有条狗没人栓,对人吼叫,小孩子害怕,打什么电话处理!如果遇见紧急危险情况打死它不犯法吧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20-9-17 18:19:02

就是不告诉你,对于恶犬侵犯,能不能就地毁灭。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31.png

毛里求丝 发表于 2020-9-17 18:43:47

很好!规定是好规定,希望严格执行。
就怕到时公安跟城管又踢皮球。干嘛不授权一个部门去管理?

幻想空间 发表于 2020-9-17 19:04:19

管用吗,我前段时间在阳光星城差点被狗攻击,到处散养狗,我在国光超市看见女的带着散养的狗,结果狗在吃腊鸭腿,结果狗主人把狗咬过的腊鸭腿放回去了,国光超市员工看见也没有说话,这不知道最后谁买了吃了

问世间… 发表于 2020-9-17 19:44:01

大宝贝在家 发表于 2020-09-17 18:14
小区有条狗没人栓,对人吼叫,小孩子害怕,打什么电话处理!如果遇见紧急危险情况打死它不犯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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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起嘲落 发表于 2020-9-17 20:14:38

是该有法律来约束那些狗粉了

宫保鸡丁卷 发表于 2020-9-17 20:26:39

好事,发现一次举报一次,经常有一些人带着中大型犬只进入餐饮店并让犬只坐在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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