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吉安遂川一村民在农田里私自架设电网电野猪,结果被刑拘
本帖最后由 吉安这点事儿 于 2020-9-8 21:17 编辑9月2日,吉安市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和结合信息研判,迅速行动,直抵遂川县雩田镇石下村上源组将正在销售野猪肉的朱某某当场抓获,并在其家中缴获升压器、蓄电池、裸露铁丝线和汽油机灯等设备。
经审讯,朱某某为保护自家农田不受损害,自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朱某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擅自携带自购的升压器、蓄电池、裸露铁丝线和汽油机灯等设备先后9次来到自己承包的农田内,通过布设高压电网等方法狩猎野猪等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到的野猪一部分用于自家食用,一部分作为野味出售。
朱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的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于9月4日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内容来源:综合中国江西网
自己吃了也就算了,还要出去卖,这不招打吗。现在是什么时候,拒吃野味,真是顶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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